《公路橋梁抗震設計細則》(JTG/TB 02- -01- 2008 )中還推薦了3種減震、隔震裝置:
.鉛芯橡膠支座;
高阻尼橡膠支座;
.摩擦擺式隔震支座。
鋼結構固定抗震支座
歐洲標準EN 1998- -2《結構抗震設計 橋 梁設計篇》對地震區的橋梁按破壞極限狀態( USL)和使用極限狀態(SLS)進行兩階段設計。
在破壞極限狀態( USL)要求橋梁不倒塌:
(1)設計地震發生后,橋梁應保證結構完整和具有足夠的剩余抗力,但允許鋼結構固定抗震支座一些部件可能發生顯著破壞。
(2)強震地區不設隔震裝置時,橋墩中允許產生塑性鉸。
(3)橋梁上部結構除伸縮縫、連接板或拉桿等局部二次構件外,通常應避免破壞。
(4)在鋼結構固定抗震支座使用壽命中,設計地震作用有較大超越概率發生時,設計目標應是允許結構破壞,可以設置能量耗散的橋梁部分構件。橋梁在設計地震作用后,應允許緊急交通使用,并容易修復。
(5)在橋梁使用壽命中,設計地震作用有較低超越概率發生時,上述第(3)、第(4)項的要求可以放松。
(6)在使用極限狀態(SLS)下要求橋梁損害*小化:具有較高發生概率的地震作用可以引起次要構件以及能量耗散部件有較小的破壞,所有橋梁部件應保持不損害。
鋼結構固定抗震支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