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法網小編獲悉,近日,在《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施辦法(試行)》出臺5年后,針對過去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可操作性不強、追責方式不明確的問題,浙江省11個部門聯合出臺了《浙江省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實施辦法》,使得其邏輯更加嚴密、內容更加清晰。
問法網律師認為:未成年人是社會的未來,理應得到更好地保護。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讓一些少不更事的未成年人做了一些小的錯事之后能夠有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其實是一個很優秀的制度。
按說這本來應該是一件好事,但是很多網友的態度卻相對悲觀。最近本就是多事之秋,尤其是前一段時間鬧得沸沸揚揚的13歲男孩殘忍殺害10歲女孩的事件,讓社會廣泛討論了關于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制度的問題。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其實社會輿論對于未成年人犯罪的態度都是偏向于未成年人也應該對自己的惡行付出代價。在這樣的環境下,浙江省出臺了一個加大力度保護未成年人的制度,引發網友的爭議和反感也并不奇怪。
問法網律師點評:其實這完完全全是誤解,一些網友們由于對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沒有那么了解,產生了該制度是助紂為虐的錯覺,這并非立法者的本意,問法網律師將對制度的關鍵點進行詳細解讀,讓大家能更好地了解這項制度:
1.關鍵中的關鍵: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有適用條件的。很多網友誤以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是無條件適用的,會成為未成年人罪犯的保護傘,甚至誤以為犯罪記錄封存就等于犯罪不入刑,這完全是誤解。犯罪記錄封存只適用于刑期在五年以下的未成年人,五年以下的刑期,代表著罪行其實并沒有多嚴重。這些人犯罪往往是一念之差,是有好好改造,重新做人的可能的。而那些罪大惡極的未成年罪犯,往往會被判處五年以上的刑期,他們是無法適用犯罪記錄封存的制度的。
2.犯罪記錄封存意義在哪?問法網律師曾辦理過一些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給律師留下了很深刻的印象,這些未成年人往往都有一個不幸的家庭,不完滿的童年生活很容易讓他們的思想變得偏激,他們可恨,但也可憐。其中有一個姓張的小男孩,剛剛15歲,因為父母離異性格有些懦弱,長期被同學欺負,有一次他沒忍住,爆發了,把經常欺負他的孩子打成了輕傷,他被判了刑。后來孩子刑滿出來后,不能參加高考,找工作也沒人要,說實話,這輩子大概率就廢了,著實令人唏噓。
對于罪行輕微的孩子,如果一棒子打死,讓他們背著案底在社會上屢屢碰壁,可能本來想改過自新的他,又會再一次走上錯誤的道路。而有了犯罪記錄封存制度,他們就有了重新融入社會、回報社會的可能,這才是真正的目的。
問法網律師提醒:不要因為有那么幾個罪大惡極的未成年人,就把這個群體給打上一些不好的標簽,我們每個人都經歷過未成年的歲月,也都知道心智不成熟是一個什么樣的狀態。我們對罪大惡極的未成年人可以毫不留情,但是對于罪行輕微,仍有希望的未成年人,能保護,就多保護一點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