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未批先建,擅自投入生產;項目未驗先投,逾期不改正……安徽省生態環境廳近日對蕪湖安徽環宇公路瀝青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突出環境問題實施掛牌督辦,并要求于2020年3月底前完成掛牌督辦事項。
省生態環境廳現場調查發現,安徽環宇公路瀝青材料有限責任公司環境違法問題突出。該企業12000噸瀝青儲罐項目及環境治理技改項目未依法履行建設項目環評審批手續,擅自于2006年開工建設并建成投產至今,現場檢查時,該建設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表尚在蕪湖市生態環境局公示。
此外,該企業年產5萬噸改性瀝青生產線建設項目于2004年4月通過原蕪湖市環保局環評審批,在需要配套建設的環境保護設施未經驗收的情況下,即于2005年5月建成投入生產至今,直至省生態環境廳檢查時,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設施仍未通過蕪湖市生態環境局驗收。2019年2月27日,針對該建設項目未驗先投環境違法行為,蕪湖市生態環境局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要求90日內完成整改。該企業超過整改期限未完成整改,其建設項目仍然在生產。
同時,該企業還存在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危險廢物管理不規范等問題。目前,企業已經被責令停止環境違法行為并改正,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對存在的問題要逐一細化整改措施。
據了解,環保部門將依法對該企業各類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查處,對該企業不正常運行大氣污染防治設施的行為,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環保部門還將對該企業環境違法行為監督管理履職盡責不到位情況進行調查,依法依規依紀問責,問責結果將通過當地主流媒體公開。(記者 彭旖旎)
(責編:徐文兵、關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