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我一馬吧,求你們了……我好不容易找了份工作,這份工作要開車……”崩潰大哭的張女士情緒失控,坐在警車上痛哭流涕。
原來,該女子駕車在昆明交警開展整治違法行動中被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女子體內酒精含量為72.7mg /100ml,已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被查后,張女士由于傷心懊悔,現場哭泣起來。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從昆明交警部門獲悉,11月21日晚,交警五大隊民警在轄區小石壩公路1公里處開展違整治違法行動。21時16分許,民警發現一輛車牌號為云A8S*** 的白色轎車在距離檢查點三四十米的位置停了下來,好像是要掉頭,民警當即上前查看情況。
經查,駕駛車輛的是一名女子。在與之交流過程中,該女子說話時有濃烈的酒氣,隨即民警要求女子下車接受檢查。經呼氣式酒精檢測儀檢測,該女子體內酒精含量為72.7mg /100ml,已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
被查后張某稱自己是跑業務的,這份工作不開車不行,希望民警放她一馬。經了解,張某因家庭矛盾心里難過,就邀約朋友吃飯,席間喝了兩瓶紅酒,之后在駕車返程中被查,由于傷心和懊悔,張某現場哭泣起來。于是出現在開頭的一幕。
對此,有市民友表示,“認得崩潰、認得害羞、認得求情,那喝酒時咋認不得不能開車?千金難買早知道,萬金難買后悔藥!”
據民警介紹,因駕駛人張某涉嫌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依法扣留了其駕駛證,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相關法規
根據相關交通法規,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為飲酒駕駛;車輛駕駛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為醉酒駕駛。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一次記12分,暫扣六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如果是“二次酒駕”,將被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交警提醒
酒駕的后果遠不止是這些,如果不是被交警攔下,永遠也猜不到這輛車將會駛向何方……生活中沒有那么多如果,生命就是其中之一。
在此,昆明交警提醒廣大市民,或許生活中我們可能會遇到很多難事,心里很苦,但請記住,不要用造成更多的錯誤來懲罰自己,生命只有一次 ,請拒絕酒駕!別怪蜀黍太無情,在交通違法面前沒有“放你一馬”。作為成年人,做事應該三思而后行。
春城晚報-開屏新聞記者 劉嘉 文 交警供圖
校對 朱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