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21時許,沙坪壩區110快處隊民警接到報警,在大學城發生駕乘糾紛。
民警在現場了解到,乘客醉酒乘坐,途中發生嘔吐,沒吐,在車內,是將頭伸出副駕駛車窗嘔吐,但嘔吐落在了車身,雙方就洗車費發生糾紛。民警看到,副駕駛車身外滿是嘔吐物,車門把手已經被污物糊滿,滿是惡臭味,看起來相當惡心。乘客說出租車司機索要洗車費50元,他認為費用太高,他只愿意提桶水沖洗。
由于找地方清洗,還不一定能洗干凈,出租車司機提出即使沖洗干凈但耽誤的時間也要進行賠償。雙方就費用問題已經糾纏很久。乘客說洗車費只愿意出20元,但目前白天洗車也要20元,晚上這個時候洗車店已經關門了,晚上清洗20元肯定不夠。在民警調解下雙方仍堅持自己的意見,由于現場無法達成一致,民警將雙方帶至派出所進一步協商,最終乘客支付50元洗車等費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