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河南省周口市公安局發布消息稱,11月25日下午3時許,項城市新沙河大橋東一公里的沙河內,一條小漁船上載4名民警,在河中搭救一落水男子,而該落水男子在河中東躲西竄,不讓民警靠近,折騰了近半個多小時后,該男子因體力不支被民警拉上岸,帶回派出所后即被民警控制。原來,該男子是民警們在抓捕的一名盜竊電動車犯罪嫌疑人。
11月24日凌晨6時許,東方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某小區居民家中電動車被盜。所長李亮立即帶領民警快速到達現場,展開偵查工作。通過民警縝密偵查,發現被盜電動車可能藏在丁集鎮某村。李亮與丁集派出所取得聯系后,兩個派出所民警聯合對該村展開地毯式的排查、走訪,終于在村民肖某某家中找到被盜的電動三輪車。經訊問,肖某某交代了豆某某盜竊該車后以600元的價格賣給他的犯罪事實,并將10天前豆某某賣給他另一輛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也交代出來。
李亮立即帶領民警前往新沙河大橋附近抓捕豆某某,下午2時許,豆某某返回租房時看到家門口附近有不明車輛時,立即向沙河大堤逃竄,民警兵分兩路進行追趕,追了近2公里后,豆某某看無路可逃情急之下縱身跳進沙河里,奮力向對岸豆門鄉方向游去。結果豆某某剛游上對岸看到蹲守的豆門派出所民警后,立即反身又跳入沙河中,任民警如何勸說就是不上岸。此時剛好有一漁船經過,捕魚村民聽民警說明情況后,二話不說,立即載上民警對豆某某進行抓捕,這才出現開頭一幕。
經審訊,犯罪嫌疑人豆某某曾因盜竊兩次被判刑,2019年4月因盜竊電動自行車被項城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出來后仍不思悔改繼續作案。豆某某交代了近期在項城、豆門鄉等地多次盜竊電動車的犯罪實事。目前,豆某某已經被項城市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文/北京青年報記者 郭琳琳
編輯/董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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