盜墓,是進入他人墳墓,作出不問自取的行為。
而這樣的社會現象,自古就沒有停止過。從考古資料可以看出,這種墓葬破壞的現象仍然遺存至今。在春秋“禮壞樂崩”的社會變化之后,厚葬之風興起,于是,盜墓的行為就加更猖狂了。
但盜墓往往影響了歷史學家及考古學家的研究工作,因為,盜墓人往往先于專家開掘墓穴,其目的通常只是為了墓穴內高價值的精美陪葬品。而在盜墓過程中,極有可能故意或無意的破壞了墓穴的完整。
其實,盜墓在不少人眼中,就是一件“缺德”的事。有些人純粹是為了生計,而更多人則是為了“謀利”。尤其是厚葬之風的盛行后,更讓這一“行當”經久不衰,至今還可聽聞類似事件。于是,有小說就虛構了盜墓門派,其中,“摸金校尉”應是“繼承”了曹操為盜墓專設官職的“衣缽”。
漢魏時期,盜墓甚是猖獗,根據史料記載,曹操為了補充軍餉,就專設此職,只管盜墓取財。后來,他設“疑冢”,想來真是害怕自己死后一定會有人也“如法炮制”吧。不過,歷史上的某個時期,盜墓者們又多了一個專有稱呼。在《瀟湘絮語》中,就記錄了長沙一帶盜墓賊的事情。
民國時期,湖南長沙城里的百姓都用煤炭。為了增加它的耐燒度,就需要添加一些黃泥土,所以,黃泥土的需求很旺。這便催生了一種職業:賣黃泥土,大家都稱他們為“土夫子”。這些人大多為青壯男性,家境貧寒,經常挖取郊區附近山丘的黃泥土賣給城里所需之人。
而這種黃泥土,是一種純凈的黏土,又叫做“糯米泥”,屬于黃泥土中的上品。一般的老土,又叫“朱甲土”,是沒有這種粘性的。然而,這種黏土則以古墓墓坑的回填土品質最好。于是,這些“土夫子”就會去一些墓葬場地挖土。在機緣巧合之下,有人便從唐宋時期的墓坑中,挖到一些隨葬物。
如:碗、碟之類的東西,他們就帶回家自用,但是,自己卻并不清楚這些文物出自哪個朝代。當時,有一些專收古玩的商販,在走街串巷之時看到這些文物便想收購。而這些“土夫子”為了能抬高價,便故意夸自己東西有多么的好。這些商販直接道明:這些只不過是陪葬品,只要能賣給他,價高也無妨。
從此,“土夫子”便開始轉動心思,辛苦一天挖的黃泥只不過換來幾升米,而一只這樣的碗,卻能掙好幾塊光洋,有這等不費力又能掙錢的活,干嘛不做?于是,這些人放棄了以前的營生,轉行成為了“盜墓賊”,形成了以“區”為勢力的團伙,而之前“土夫子”的稱呼依舊跟隨他們,就成了這幫盜墓者的“綽號”。
別小看了這幫“土夫子”,由于經常盜墓,他們對于墓葬封土和填土的特征,積累了很強的辨識經驗。從地表浮土取來的樣土,他們就能鑒別出這是屬于哪個朝代的墓葬。
然后,他們再挖豎井式盜洞,似乎從沒有落空過。
除了陶瓷器,墓中的各種文物,如:銅器、玉器、琉璃器以及漆木器等,他們均不放過。而買家也不再局限于那些商販,一些知名古董商,如:蔡季襄,也成了他們的大買家。
他們的生意是越做越大,但是,對古墓的破壞也是越發的嚴重。新中國成立之后,鑒于這些“土夫子”精湛的技術,當時的文管會就聘請了當中個別優秀者當了發掘工人。他們根據“樣土”就能辨別古墓的年代和深淺,尤其在長沙漢墓的科學發掘中,正是有了他們的這些經驗,才省去了很多的麻煩。
據說,馬王堆漢墓發掘時其千年女尸在棺內難以取出,“土夫子”們出主意用五塊木板斜插進去,將棺側起,謹慎將女尸取出,因此而得以保存。
商承祚先生《長沙發掘小記》:“解放前,長沙盜墓甚熾。”長沙古墓葬“經土夫子盜掘,破壞無法統計”。據考察,有的戰國墓葬竟然“前后被盜過六次”,“其破壞之甚,實令人發指。”著名的長沙子彈庫楚帛書,就是1942年由長沙“土夫子”盜掘出土,后被美國人柯克斯騙走,至今仍流落在美國。
其實,而當地的盜墓之風,并非近代才有。自漢朝以來,當地就云集了很多貴族富戶,加之天然的山水環境,就是一自然的墓葬風水寶地,當然也吸引了無數盜墓者的關注。只不過到了民國,這一行當被做成了“職業”罷了。當然,盜墓并非一地盛行,北京、山東、四川等都有各自的“行業圈”。
有時盜墓,也并非簡單為了“財”,而是為了滿足個人的“愛好”。據張邦基《墨莊漫錄》所載,宋徽宗好古青銅器,地方官員為了討好之,便紛紛掘冢以求該器。除了職業團伙,在某段時期,政府也參與其中。其中,“著名”的就有劉豫專設的“河南淘沙官”和“汴京淘沙官”,專管盜墓。
這在無形之中,更是刺激了民間的盜墓“職業者”。可以說,即使到了現在,依舊有人惦記著這個“行當”,各地還不時有爆出類似的新聞。當然,這也并非中國特有的現象,這幫人為“豐財”,甚至,不怕各種“詛咒”和“報應”,還運用上了更為先進的技術,也更為隱蔽。
只是,賊終究是賊,多行不義必自斃。
【《清稗類鈔·盜賊類》、《資治通鑒》、《中國盜墓史》、《宋史·劉豫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