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哥今年41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十二年前的他經人介紹認識了妻子馬大姐,而后閃婚結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一般。前些天二人因為一些瑣事發生矛盾,妻子離家出走并提出了離婚,這讓張大哥很是著急。
張大哥告訴我們,他與妻子結婚有十二個年頭了,夫妻感情不怎么好,一直吵鬧不斷,其緣由在于錢方面。前些天妻子向他要2000塊錢,他拒絕并說了妻子一些不好聽的話,之后妻子就離開了,發來短信說要離婚,之后再也不肯回來,為此希望討個說法。
由于妻子馬大姐拒絕出面協商,我們只得通過電話聯系上她,電話中馬大姐告訴我們,她與丈夫結婚這些年來受盡了委屈,丈夫懶惰好賭且不上進,魚塘每年收的那些錢一到手就去賭,不揮霍一空不罷休,十年了,一分錢都不愿意給她,這導致她們夫妻間越走越遠。前些天魚塘賣魚收了4萬多塊,她向丈夫要2000元添衣加物什么的,結果丈夫就是不肯,還動手打她,所以她實在是見不到希望了,這才離開。
妻子這番話讓張大哥很是尷尬,張大哥坦言,他確實如妻子所說那般無用,但他現在已經知道錯了,希望妻子能夠給他一次機會,讓他彌補妻子,而他也發誓保證,從今往后不再賭博,錢方面也交給妻子保管,希望妻子能夠回家。對此妻子馬大姐表示拒絕。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馬大姐堅持離婚,按她所說,丈夫張大哥的保證一分錢都不值,因為這十二年來已經有無數次這樣的保證了,而后張大哥表示走法律途徑。對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