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名字叫做楊志勇,和我的老婆已經結婚6年了。我的家里非常窮,所以這些年老婆跟我在一起生活,也吃了不少苦。我總想著以后我們有孩子了,我就出去打工,好好工作。
可是沒有想到我的老婆竟然給我生了4個兒子。要知道現在這個社會,一個孩子帶來的經濟壓力有多大。更何況老婆還生的是兒子,以后還要給他娶媳婦買房子,這都是錢啊!
之前我就一直想著要一個女兒,這樣女兒長大之后嫁出去還能給我帶來一筆彩禮錢。可是沒想到我的老婆竟然給我生了四個兒子。之前老婆在生第二個兒子的時候,我就跟老婆說不要再生了,可是老婆卻總想給我生一個女兒。
在老婆生下第四個兒子之后,我非常的生氣。并且在一怒之下就把她趕走了。我感覺這樣的媳婦實在是太敗家了。并且我總感覺是她拖累的我越過越差。
可是沒想到三年之后,我竟然還會跟我的前妻偶遇。并且我發現我的前妻竟然和我的哥們在一起了。我非常的生氣,我總感覺他們兩個之前就背著我做過什么不好的事情。
可是沒有想到我的哥們竟然對我說:她替你生了四個兒子,你竟然還要把她趕走。你到底是不是人啊?人家都不嫌你窮,要跟你過日子,你怎么還這么多事兒?這個女人是個好女人。你不要的孩子我養。以后早晚會有你后悔的一天。
我看著他們兩個遠去的背影,十分的憤怒。果然這個女人不是什么好女人,竟然在和我離婚之后,轉身就跟我的哥們兒好上了。你們說我和她離婚是不是正確的選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