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常在朋友圈內看到這樣一句話,“明天和意外,你永遠不知道誰先來”,雖然言語很簡單,但卻十分現實。的確,意外無處不在,我們每個人都無法阻止意外的發生,所以只能通過投保意外險來轉移風險,將未來可能會產生的損失降到最低。
接下來,我就通過一個真實發生的保險拒賠案例,來和大家聊聊,有關意外險的那些事。
一、真實案例
事發當時,34歲的女司機劉某正駕駛自家駕車在國道上行駛,因當時天下大雨視線模糊,劉某在途經一座大型水庫時,錯把油門當剎車,車輛直接撞破國道護欄,墜入河中,事故造成司機劉某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后,公安部門立即展開了調查,與此同時,家人從劉某丈夫口中得知,事發2天前,劉某在多家保險公司買了3份人身意外傷害險,累計保額多達540萬。
公安部門在排除酒駕、毒駕的情況后,開具了死者劉某的事故分析報告書。隨后,家人帶著事故分析報告書和其他材料,向保險公司提交了理賠申請。然而,保險公司在收到消息后進行調查時,卻發現此事另有蹊蹺,并以此為由拒絕了賠償。
二、案例分析
按理來說,溺水死亡明明在意外險理賠范圍之內,但為什么保險公司要拒賠呢?
原來,理賠人員在調查的時候發現,司機劉某在事故發生前2天,曾一連在4家公司同時買了多份巨額人身意外險,其中最高保額高達200萬,所有保單額度累計高達540萬。另外,被保人劉某在世之前,曾因自家服裝店經營不善,有過多筆大額借款,家人在申請理賠時也承認卻有此事。
不僅如此,理賠人員還調查了事發當地的監控設備,發現司機劉某并沒有按照正常行駛路線駕駛汽車,而是在短時間內連續變道,并加速沖出國道護欄,這才引發此次事故。
種種跡象表明,被保人劉某有可疑的自殺騙保傾向,因而保險公司做出了拒賠決定。
三、為什么意外險糾紛頻繁出現?
意外險糾紛為什么會頻繁出現?保險公司為什么要拒賠?其實歸根結底,主要有2個原因。
(1)人們對于意外險概念的誤解
單從意外險字面上看,人們總以為,只要發生了意外,意外險就一定得賠。但其實這種想法是錯誤的,一場意外事故究竟能不能賠,不是保險公司說了算,也不是我們說了算。它得看你的意外事故,是否同時符合保險條款中約定的“外來的、突發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四大意外險構成要素,而只要其中有一個條件不滿足,保險公司同樣不會賠付。
(2)投保前沒有仔細看合同
每份意外險合同的簽訂,都代表著不同的意義,合同中詳細列出了客戶的保障內容和權益,而這些往往總是會被一些人忽視掉,因為在他們看來,保險合同那么復雜,根本看不懂。
但我要告訴大家,如果你真這樣想,那就大錯特錯。一味聽信業務員而不去加以分辨,那就很容易被誤導,最終導致自己買的保險被拒賠。所以大家在拿到合同之前,一定不要著急簽字,要先看清楚合同上的理賠條款和免責條款,了解清楚自己的合同,到底保障什么,不保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