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中沒有寫,我們只能推測。
正常的來往,肯定是有的。
惜春很少回寧國府,主要是因為寧國府的淫靡氣氛,不適合少女的成長。但對寧國府的認識,也是一步一步來的。像黛玉初進賈府時,惜春“身量未足,形容尚小”——算起來,黛玉這時才六歲,探春比黛玉小,惜春比黛玉還小呢。
當然,《紅樓夢》的年紀靠不住,是多次修改、最終尚未定稿所導致的。不過雖然不能確定惜春只有三四歲,也一定是很年幼的。這樣小的孩子,貪圖姐妹們的熱鬧,愿意住在榮府之中,是可以理解的。但要說她嫌棄寧國府的淫靡,她也太早熟了吧?
另一方面,秦氏曾被賈母視為“重孫輩中第一個得意之人”,尤氏的話里也對她頗多贊許,顯然她的人緣應該是不錯的,至少不像后來奸情暴露那樣讓人厭惡。這時候的惜春,并沒有理由討厭秦氏。
既然有正常的來往,為什么書中沒有寫呢?
一方面,是出于藝術上的考慮,把“孤介太過”的惜春與聲名狼藉的侄媳婦放到一起,沒有必要。而秦氏的奸情,一直是暗寫,也不需要借惜春來表現。
另一方面,惜春與秦氏,也沒有什么親密的交往,沒有值得一提的事情。
秦氏與鳳姐交好,她們的性格都比較精明、細心,表現隨和,內心細膩。而惜春從小就喜歡和小尼姑玩耍,已經可以看出她“孤介”的素質了。
秦氏與賈蓉結婚時間不長,但也并不是新婚燕爾。雖然古人早婚,秦氏出場也至少是近二十歲了。而惜春,算得年長一點,也是個不到十歲的小姑娘。一個二十來歲的少婦,一個不到十歲的小姑娘,有什么可說的?
如果是長嫂與小姑,還可以“長嫂比母”照顧一番,偏偏又是侄媳婦與姑母的關系,更加說不到一塊。要說照顧,現放著尤氏“長嫂比母”,也輪不到秦氏出面。
年紀的差距,身份的差異,性格的差別,決定了秦氏與惜春,會有正常交往,但也僅限于正常的、禮節上的交往,而不可能有更深層次的思想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