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一個故事。
某年某月某地,一工程項目,某工人登高作業時未綁安全繩,且在高處有個插座。
該工人不知道怎么想的,想試試插座有沒有電,于是拿著鐵絲去捅插座,結果觸電,人一暈,從高處墜落,當場身亡。
知道他的工友們是什么態度嗎?
活該。
根本沒人同情,為什么?因為蠢,蠢到電筆不用用鐵絲,這事兒一出,總包公司在該片區的所有項目全部停工,于是工人們在至少一個月內都沒飯吃。
撿尸一般是怎么發生的?一般都是自個兒在夜店在酒吧喝得酩酊大醉,在沒有人陪伴(或都喝醉了)的情況下,被異性帶走。
我尋思你喝酒,喝就喝吧,為什么沒有友人陪伴?為什么不告知熟悉的人行程好讓對方看情況不對開始尋人?為什么不在安全的地方喝?
別說什么這和穿得少活該被強奸一個道理,你穿得少,是你的事,你非得跑到例如阿三哥那兒去穿得少,前面有了無數被強奸的案例,你還去,完了你被強奸了,那就是活該。
你有錢,但你非得提著幾麻袋現金大搖大擺走進人跡罕至的銀行存錢,被劫匪盯上,繼而綁架,那就是活該。
你開車闖紅燈被開單子了,找熟人擺平,事后你在微博上炫耀,你的熟人和你都受到了處罰,那就是活該。
明明有安全措施卻不做,有更好的途徑卻不去,執意去做危險的事,到頭來出了事兒卻說為什么活該?你們都是SB!
真當所有人都和你講道理呢?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武二打死老虎那是他有能力,你有嗎?你沒有。
所以古人云不立于危墻之下,把自己置身危險境地是愚蠢至極的事,過去我還會同情一下受害者,順帶譴責譴責,現在我怎么看?
一個人出去浪沒什么事,畢竟在中國還是很安全的。
一個人出去浪喝點酒沒什么事,喝完乖乖回家就是了。
一個人出去浪喝到爛醉,還沒人來接應你,你說你不想被撿尸我都不信。
女生從小應該就有教導過在外要保護好自己吧。結果在夜店喝的爛醉如泥,在陌生人面前失去抵抗能力,任由別人擺布,這不就是對自己的不負責任嗎?
有人會說為什么不譴責那些撿尸的男性而譴責受傷害的女性呢。
首先,不趁人之危的男性都會譴責那些撿尸的男性是人渣敗類,他們見到醉倒的女性可能會盡自己所能幫助她不受到傷害。但是,你能保證你每次遇到的都是這樣的男人嘛?
其次,撿尸的人難道不知道這樣是違法行為嗎?法律是道德的底線,他們連法律都不在意了,譴責難道就能讓他們做出改變嗎?在你遭遇之前你可能都不會知道他們會有多陰暗。
再者,在法律層面上來說,女性確實沒有錯。假設你能將加害者送進監獄,那他進監獄之后你被傷害這件事就煙消云散了嗎?最終受傷的不還是你,所以為什么要用自己來測試人性呢?
最后,不要去相信什么譴責男性的行為,能做出那種行為的男性早已經不怕別人的譴責了。一旦事情發生,受傷的是你,留下的陰影甚至能伴隨自己很長時間。請不要將自己置身于險境、絕望當中。
我們總是宣傳人性的真善美,但是人性的丑惡就沒有了嗎?我們無法要求每個人都做的很好,但是我們能避免讓自己受到那種傷害。敢于阻止惡人犯罪的人是勇者,能極力避免犯罪發生的人也很優秀,即便是勇者也無法總在犯罪發生時出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