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的趙大姐今年45歲,2009年她認識了一個比她大十歲的男人閻師傅。兩人都是二婚,本想著能一起好好過日子,可沒想到……
趙大姐說兩人在2010年5月份結婚,然而僅僅過了一年,婚姻就出現了裂痕。
婚后第二年,趙大姐生下了一個女兒,女兒是丈夫唯一的孩子,所以他格外疼愛。可是,每次喝酒之后,丈夫就像變了一個人。忍受了一年之后,她帶著女兒回了娘家,再也沒有回去,直到今年的7月份,意外發生了。
趙大姐說丈夫過世之后,其所在的單位第一時間就通知了她,要求她攜帶其丈夫的火化證,還有她和孩子的相關證件盡快辦理遺屬補助,可是這火化證婆家人卻遲遲不給!
如今趙大姐丈夫的火化證是誰拿著呢?我們的記者試著電話聯系孩子的三姑父。
火化證的事情,趙大姐的婆婆又是怎樣的說法呢?
如今,對于兒媳婦想要拿回火化證的事,趙大姐的婆婆要求必須先把房子的事情說清楚。
趙大姐的婆婆說,兒子名下的那套房子,是1999年向兒子所在的單位購買的,當時因為老兩口和兒子都沒有經濟能力,所以買房子的錢都是二女兒出的。
二婚夫妻分居多年,丈夫突發疾病意外去世,婆家指責她沒良心,她說自己問心無愧如今婆家拿著火化證,孩子的補助該怎么領《公民與法》《分居丈夫過世后》每天為您講述。
來源:公民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