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廣網北京12月10日消息(記者張茜)據中央廣播電視總臺經濟之聲《天下財經》報道,今天(10日),銀保監會官網發布《關于規范兩全保險產品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指出,因流動性管理或者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需要,保險公司可以開發設計保險期間為5年期以下的產品,但不得短于3年。
兩全保險又稱生死合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合同約定的保險期間內死亡,或在保險期間屆滿仍生存時,保險人按照保險合同約定均應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人壽保險。兩全保險是一個傳統保險產品,在提供死亡風險保障的同時,具有較強的儲蓄性,因此比較受廣大消費者的歡迎。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在接受采訪時說:“近年來隨著結構的調整,年金險和健康險出現了一個比較快速的增長,兩全保險‘一險獨大’的情況有所改變,從目前的情況看,占比基本上維持在20%左右。長期以來監管規定均要求兩全保險產品期限不短于5年。”
此次發布的《通知》規定,保險公司銷售兩全保險產品應當以5年期及以上業務為主。而因流動性管理或者資產負債匹配管理需要,保險公司可以開發設計保險期間為5年期以下的兩全保險產品,但不得短于3年。同時,保險公司5年期以下兩全保險產品的年度規模保費應控制在公司上年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的1倍以內,而且占公司年度規模保費比例不得超過20%。
銀保監會相關部門負責人說,從評估結果看,盡管放開了5年期以下的兩全保險產品,但不會出現5年期以下業務快速增長,甚至偏離保險保障本源的情況。“主要原因是對于保險公司銷售5年期以下業務給予了較為嚴格的監管要求,具體包括綜合償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20%,規模和比例不得超過規定上限。必須經過董事會審議通過。要求保險公司定期報送五年期以下兩全保險經營情況,監管部門將及時跟蹤監測。”該負責人表示。
該負責人說,適度放開5年期以下兩全保險產品,有利于保險公司進一步豐富保險產品供給,滿足保險消費者的真實需求。“從這個角度來講,兩全保險產品的保險期限,由過去的不短于5年,放松至不短于3年,對于各公司優化資產負債結構,防范利率風險具有一定的積極意義。我們要適度放開三年期兩全保險產品,也是進一步豐富保險產品供給,滿足人民群眾保險需求的一個具體措施,兩全保險在提供死亡保障的同時,也具有一定儲蓄功能,能夠在一定程度上滿足公眾儲蓄的需求。”
北京工商大學保險研究中心主任王緒瑾進一步分析,兩全保險適度放開五年以下產品,可以增加保險公司流動性,同時也增加了資本市場的流動性。“保險公司可以增加它的流動性,因為購買的增加了,保險公司它能夠多元化的組合。對全社會來說,增加了資本市場的流動性,保費增加資本市場的資金來源就增加,資本市場流動性增加,又為保險公司提高了投資盈利的來源,同時資本市場的改善也進一步增加了保險需求。”王緒瑾表示。
銀保監會指出,下一步將持續加大產品監管力度,嚴厲打擊侵害保險消費者利益的行為,強化監管約束機制,推動人身保險市場高質量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