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法院網訊 家庭暴力本不對,不過贛州市南康區的張某嫌妻子晚飯煮少了,不但打妻子,還連同將前來理論的三個小舅子打成了輕傷。日前,這名男子已經被南康區人民法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三個月。
2016年3月22日18時許,在贛州市南康區蓉江街道稍江村張某家中,被告人張某嫌飯煮少了,妻子李某云發生口角,還動手打了李某云。李某云氣不過,打電話叫她三個弟弟過來其家中與張某理論。理論過程中,李某云的三個弟弟與張某發生肢體沖突。張某 持菜刀砍向對方,造成輕傷一級一人,輕微傷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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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后,被告人張某親屬與仨被害人簽訂賠償協議,賠償了被害人全部損失12000元。被害人對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對被告人從輕處罰。同時李某云也出具諒解書,對被告人的行為表示諒解。
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張某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一級,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被告人歸案后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從輕處罰。被告人當庭認罪,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定從輕處罰。本案因家庭內部矛盾引發,被害人對本案的發生有一定過錯,可酌定從輕對被告人張某的處罰。據此,遂作出上述判決。
家和萬事興,因為一點小事情就大打出手,控制不住自己的脾氣最終只會害人害己,家庭暴力是最傷感情的事,堅決抵制,大家覺得呢?歡迎文末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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