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前與榮庭公司簽了租房合同并支付1萬多元房租,現在房東通知近期可能需搬離。12月10日,榮庭公司發出致歉書稱,目前公司沒有經營收入,無法償還欠款。
租客收到房東通知讓搬離
11月底,劉先生在58同城上看到西安市鳳城六路附近有一套房子,離上班地方近,租金等條件很合適,便與發布租房消息的用戶取得了聯系。
劉先生說,對方是一家中介公司的員工,簡單溝通后,對方將他介紹給了陜西榮庭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12月3日,劉先生和榮庭公司簽了租房合同,租期一年,房租每月1600元,半年交一次。“之前中介說是直接和房東簽合同,但實際簽合同的時候是和榮庭公司簽的,他們拿著房東的委托書,簽了合同后我給榮庭公司交了6個月的房租和一個月押金,還給交了800元的服務費,一共交了12000元。”
12月4日,劉先生和女友住進了新租的房子,但12月9日晚,房東突然聯系他說,榮庭公司好像出了問題,他可能需搬離。“房東說,榮庭公司的業務員跟他聯系說公司資金鏈出了問題,而且跟租客、房東簽的合同也有問題。我們交的房租是1600元,但榮庭給房東的房租是每月2500元,房東讓我趕緊去公司看下情況,再重新簽個合同,不然之后可能得搬走。”劉先生說,12月10日他到榮庭公司時發現,公司已關門。
12月10日上午,華商報記者來到鳳城四路陜西移動大廈15樓的陜西榮庭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大門緊鎖。公司門口聚集了20多人,4名房東,其余均為租客。
租客李先生說,今年8月,他和榮庭公司簽了一年的租房合同,并支付了半年的房租,房租每月2500元。“12月9日,房東聯系我說榮庭是按季度給他打房租,他收到的房租是每月2800元,但到現在還沒有收到下個季度的房租,讓我盡快搬走。”
運營公司發文致歉 正配合警方調查
房東王先生說,10月24日他和榮庭簽了租房合同和委托書,合同期限是3年,房租每月2200元,按季度支付,但簽合同后有一個月的空置期,所以需等一個月才支付房租。“我應該在11月25日收到第一筆房租,12月5日公司說把我的信息漏登記了,當天晚上就能轉賬,但到現在都沒有收到。我現在也不知道住我房子的租客是誰,想收回房子也不知道咋收。”
記者看到王老先生的合同中補充協議上手寫著,乙方(陜西榮庭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在規定時間內未打房租,逾期7天未打,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一切損失乙方承擔。
12月10日,“榮庭商業”微信公眾號發了一封致歉書稱,近期因公司經營不善,無力履行合同,目前公司已停止經營,關閉所有業務,沒有經營收入,無法償還客戶欠款。致歉書的最后還表示,因公司造成房東的損失由公司完全承擔,不應波及房客,并請求房東不要采取過激手段驅趕房客,落款為陜西榮庭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
10日上午,劉先生等數十人去到西安公安經開分局經偵大隊報案,警方已介入調查。
10日下午,記者聯系到陜西榮庭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岳某,他說,公司的事情正在處理中,他現在在經開分局經偵大隊接受詢問,其他不方便透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