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我國航空工業師從于蘇聯,撐起我國半邊天空的殲-5、殲-6、殲-7都是仿自于蘇聯的米格戰機,但自60年代中蘇關系破裂后,我國失去了來自蘇聯的技術援助,殲-7的研制陷入停頓。80年代時,美國、蘇聯以及大部分西方國家都裝備了三代機,我國還停留在二代機時代,一旦領空遭到入侵,后果不堪設想。好在,中美在80年代建交,為了對抗蘇聯,我國被獲準與西方進行軍事交流。
80年代是我國軍工發展的黃金時期,一是巴統組織放開了對我國的武器和軍事技術禁運,二是兩伊戰爭爆發,為我國帶來大批軍工訂單,瀕臨倒閉的軍工企業起死回生。這段時間內,我國派出航空考察團,赴美國、法國、以色列等國實地考察了十幾種主力戰機,F-14、“幻影”2000、“獅”式戰機都是我國考慮引進的戰機。但是,我們也只是看看而已,原因只有一個——沒錢。
1987年,里根政府推出一項計劃,幫助我國進行戰斗機升級改造,即“和平典范”計劃。同年,中美雙方簽署合同,美國向我國出口能改造55架殲-8II戰斗機的相關設備,總交易金額為5.5億美元。1989年,我國將兩架殲-8II送往美國,由中標的格魯曼公司設計人員進行評估并給出改進方案,同時我方也派出20名技術人員前往紐約長島格魯門公司工廠、代頓空軍基地進行學習。
該計劃的主要內容是殲-8II的雷達、慣性導航系統、座艙顯示系統和火控計算機進行改進,還使用了美國F-16戰機裝備的AN/APG-66雷達,從而提高殲-8II的航電水平和信息化作戰能力,這也正是蘇式戰機的短板。與此同時,我國以每套1400萬美元的價格,從以色列引進了20套ELM2034雷達系統。按照協議,以色列提供15套系統成品和圖紙,剩下的5套由航天科工二院自行組裝。
以色列雖然與我國有一段難忘的友誼,但本質還是那個擅長做生意的民族,簽署合同后,以色列利用合約漏洞,足足推遲了4年才交付第一批產品。按照協議,以色列需保證機載雷達使用壽命為12年,但拋去4年的交付期,實際上只有8年。以色列交付完15套系統后,剩余5套系統的散裝件也到貨了,我國立即組織以色列專家配合組裝,但以方一直以種種理由拖延,一直拖到了1999年。
其實這也可以理解,1989年“和平典范”計劃因中美關系惡化而終止,以色列作為美國的盟友,在原合同上做些手腳也很正常。但是,“五八”事件發生后,這15套系統卻不能用了。原來,以色列在這些雷達系統中植入了病毒,一旦激活后就會破壞敵我識別系統,令戰機無法識別敵友,最后只能將這15架戰機作報廢處理。也就是說,與以色列的合作賠得血本無歸,2億多美元打了水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