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討厭,這個秀恩愛至上的年代,但我也因此做了一些傻事。
事情是這樣開始的:
“我是覺得,如果那些男生知道你身邊有一個像陳奇明這樣的異性朋友,他們會不太敢靠近你。”
朋友說出這句話時,火鍋里的熱氣正在源源不斷地冒出來。霧氣彌漫在我們中間,我看不太清她的表情。
我也希望,她不要看清我的表情。
一種帶著心虛的表情。
“這樣的異性朋友”,在她的形容里,“這樣”或許可以用更多的形容詞來形容。
是我會一周會在社交網絡上曬好幾次聊天記錄的朋友。
是打車軟件和租房合同互為緊急聯系人的朋友。
是在旁人看來,總顯得曖昧的朋友。
但我很明白,我和陳奇明之間,坦蕩得一點曖昧都沒有,他只是我的一位普通的朋友而已。
或許正是因為這一點,我才總是在朋友圈、微博發我們倆的聊天截圖,即便那里面會有“我可以追你嗎”,“我真是太喜歡你了” 這樣的話語。
我想的是:反正我們倆就是坦蕩蕩,我只是表達對朋友的喜歡。
如果別人誤會了,那就是他們把男女關系想得不純粹。
后來結束聚會,在回家的路上,我不斷回想起朋友的那句話。
繼而聯想到了,最近另外一位聯系比較密切的男生朋友,轉發了一條我的微博給我。在那條微博里,陳奇明正是說了“我可以追你嗎”這樣的玩笑話。
他說:“感覺那個男生是真的喜歡你。”
那時候,我在極力地否認之后,就沒有再多說什么了。
但今天的這個晚上,我卻忍不住發微信問了他:“你說,我發太多和陳奇明有關的東西,會讓別的男生不敢靠近我嗎?”
很久后,他回復我:“只要別人知道你們是好友關系,那就不會誤會。所以,這件事的原因還是在于你。”
同樣的心虛,再次出現了。
如果,我是說如果,在我內心深處里,我希望別人覺得,我們不止是好友關系呢?
也不是如果,真相就是這樣。
陳奇明是我從初中就認識的朋友。有時候,我覺得他像一個弟弟,我們是在這個城市里互相照顧的關系。更多的時候,他充當了一位「替代男友」(但真不是男友)的角色。
周末我偶爾煲了湯,會發微信問他,你想喝湯嗎?
他回復好。而我在他來之前,計算著時間開始煮飯,就像在等弟弟放學一樣。等他到了,我們就吃飯,吃完飯我在一旁看他洗碗。
不開心的時候,我們從體育西路散步到高德置地,再走到花城匯。他分一半耳機給我,我們倆走在路上,各不說話。
我沒有置頂他,但一旦自己遇到了什么重大的糟心或開心事,我們就會告訴對方。
這些事情發生在我們之間時,明明一點曖昧情愫都沒有。
但此刻就像這樣簡單寫下,任憑誰都會覺得我們倆是曖昧不清的。
我清晰地知道這一點。
所以,我把這些放到了朋友圈和微博上。
我在努力地營造一種氛圍,我有一個關系非常好的異性朋友,除了牽手、擁抱和上床,我們和男女朋友沒有什么兩樣。
但同時,我還營造了一種姿態——“我希望我和陳奇明的感情也能引起別人的羨慕。甚至那些不喜歡我,或者未來會喜歡我的男生,可以知道,我是一個不缺愛不缺陪伴的人。”
說得淺顯一點,我是想通過這些和陳奇明有關的事情來表達:
即使我沒有男朋友,但也是有人對我非常好的。
這種好,甚至還可以讓我不需要愛情。
這大概是一種既卑微又自傲的心理。所以面對朋友的質疑,我才心虛吧。
我總是喜歡上那些不喜歡我的人。即便結束了那份喜歡,我也依舊耿耿于懷,在刷到他們的朋友圈時,習慣總會讓我停留幾秒。
我很討厭這樣的感覺,但又無法消除這樣的習慣。
于是我決定給自己創造一種新的習慣,來嘗試對消那一種負面的感受。
陳奇明只是恰好最適合成為這個習慣的主角而已。
對于我來說,在這個秀恩愛至死的年代,至少有一個像陳奇明這樣的角色來秀,才能顯得自己不落單。
在凌晨 3 點寫下這句話,并且承認這個行為的無聊,的確是比較容易一些。真正純粹的友情,始終都不應該被刻意拿出來渲染成曖昧。
說到底,孤單被看穿才是我最害怕的事情。
而當我把到目前為止的這些事情分享給陳奇明看的時候,他這樣回我:
“我有時也會有這種行為的。會有小心思啊,不要對自己太嚴格了。”
我和他開玩笑說:“可能是因為好朋友都陸續脫單了,他們有了更值得傾訴的人,以至于我也覺得,自己也需要一個「類似男友」的角色。”
坦白了這一點后,再次點開我的朋友圈和微博,活脫脫全是「假曖昧」系列,都可以當成標本了吧。
不過,我還是沒有刪除的打算。如果要把幼稚的微博和朋友圈都清除干凈的話,那我的社交網絡總有一天會刪光吧。
留著做個紀念好了。
不過,你如果看到朋友有發類似的東西,你倒是可以以我的心態來猜測他們的行為了——
相信我,
他們不是快要脫單了,
他們只是需要一種偽裝,來證明自己也并不孤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