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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邱墨山深圳女孩彭雯(化名)今年7月獨游華山時遇害一事,引發持續關注。12月13日,該案將在陜西省渭南市華陰縣法院開庭審理。
據南都此前報道,今年7月16日,28歲男子楊某涉嫌在陜西華山仙峪景區搶走深圳游客彭雯的財物,并將彭雯殺害拋尸在附近土坑。法醫鑒定結果顯示,受害人生前遭受頸部機械性窒息而死亡,兇手在實施強奸后拋尸。
事發后,華陰市公安局發布通報稱,嫌疑人楊某交代其搶走彭雯的財物并將其殺害,隨后藏尸在華山景區內一隱蔽巖洞。作案后,楊某逃至甘肅后被警方押回華陰。
此前,犯罪嫌疑人楊某的代理律師按照法律程序,曾向警方申請精神鑒定但遭到駁回,原因是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思路清晰,手段熟練,無證據證明其有精神病史或服用藥物史,故不符合啟動精神鑒定的程序。
該案起訴意見書顯示,犯罪嫌疑人楊某涉嫌搶劫罪、強奸罪和故意殺人罪共計三項罪名。被害人代理律師陳世柏介紹,12月13日,該案將在陜西省渭南市華陰縣法院開庭審理。“與之類似的杭州西湖故意殺人案、強制猥褻案,兇犯熊志城已被判處死刑(立即執行)。”
【回顧】
2019年7月16日,家住深圳市坪山區的彭雯(化名)前往陜西省渭南市華陰市華山風景區游玩。7月19日,噩耗傳來,家屬接到當地警方的電話,稱彭雯已經遇害,犯罪嫌疑人被抓獲。南都記者從華陰警方了解到嫌疑人已在外地被抓獲。
7月25日,華陰警方接到甘肅省天水市公安局秦州分局通報,28歲男子異地自首交待作案動機,稱在在仙峪景區內偶遇一單身女子,搶走該女子手機等財物并將其殺害。
編輯:戴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