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義之聲網 因吃飯而鬧上法庭,拖欠飯費十余年不“結賬”讓人吃驚不已。近日,通化市二道江區人民法院鴨園法庭就審理了這樣一件新鮮事——“吃飯官司”。
原告郭某在鴨園鎮經營了一家餐館,經營期間,被告某村委會工作人員時常在郭某的餐館工作就餐。2002年至2003年經結算共累計拖欠就餐費15748元,之后經郭某多次催要,被告斷斷續續付款2050元,剩余14234元拖欠至今,一直沒有給付。為維護合法權益,原告郭某向二道江區法院鴨園法庭提起訴訟。
承辦法官了解到案件的基本情況后,立即向某村委會主任了解情況,并拿出相關的法律條文進行耐心講解,某村委會工作人員對于拖欠就餐費的事實并無異議,只因村委會賬戶上沒有錢才一直拖欠至今。在公平公正的原則下,承辦法官主持了調解,
最后,雙方自愿達成長期履行的調解協議,避免了矛盾的深化,維護了雙方的權益,某村委會工作人員也向郭某表示歉意。正是,民事案件無大小,人和家和萬事興。
編輯:李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