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有個網友很郁悶;
去一家公司送個文件(兩分鐘的事情),保安死活不讓進,非讓車停外面。我就在旁邊側門處停車(車尾三分之一處在側門前,但不影響行人出入)。他又說我把門擋住了,讓我再往邊上挪挪,我立馬挪了,把車停了。
沒想到就在我進去送文件的當中,交警來了,問保安這是誰的車,為什么停這里?
保安就說不知道,然后特別強調他告訴過我這里不能停,而我理都不理他非要停那里…(可我進去之前和他溝通過我來的目的,要找誰,干什么等等,都說清楚了)
其實,平時在那里辦事,因為各種原因進去不了的車都會選擇在門口暫停幾分鐘,從來沒被貼過;一般警察也都是問過,確定是在里面辦事的就算了。但是,今天這保安這么說,交警就很嚴肅,覺得我藐視法規,任憑我怎么解釋都非要給我貼條…;
我好說歹說,交警讓我找證人證明我是去辦事,臨時停的,就可以沒事;
我就去找那個保安讓他給我證明;可沒想到,他極度不配合,說他什么都不知道;又再次強調他告訴我不能停,我非要停。
這種人是什么樣的心理?為什么和交警撒謊?為什么要扭曲事實?
我和對方講話時很禮貌,不存在私人恩怨;他根本沒告訴我那個位置不能停車。
整個過程就是各種火上澆油,無中生有,顛倒黑白,非得讓交警處罰我;
損人利己我能理解,損人不利己是什么神操作?
(2)
這個網友委屈大了,人心陰暗,即使對自己沒利益也要扭曲事實,看你挨刀,怎么還有這種人?
社會運行規則是由多種變量共同構成的,人心就是其中最重要的變量。
對于同一件事,有些規則是顯性的,任何人,任何時候遇到的障礙是相同的;而有些規則是隱性的,不同的人,不同的時間,不同的事態進展,遇到的問題都不一樣。
就比如法官審判案件,有明確法律規定的,那一定要遵循法律規則;而沒有明確法律規定的,就要依靠法官的審判經驗,案件的內在邏輯,找相似情況做類比,找到支持依據;而有的法規即使是個明確規定,但是規定只是個范圍,并不足夠具體,還是要依靠法官的經驗在規定范圍內做自由裁量;不同的法官給出的判定就會有差別。
所以,很多事情,遇到不同的人,結果會截然不同。
要進到那個院內辦事,保安讓進,這是人的一種正常反應:通情達理,知道外面停車難;
保安不讓進,這也是人的一種正常反應:害怕外面人找借口免費停車,這對于保安的工作來說,也是應該的。
人的主觀能動性就是在復雜情況下,找到最優解;而不是魯莽的抱著一種思路,走不通就抱怨對方為什么會這樣?
這只是沒有琢磨透人心所想,帶來的自我為中心。
(3)
保安為什么不想讓你進?
可能他也是憑感覺處理的,也帶了點欺軟怕硬的味道。
憑感覺,看你說話的樣子,衣著服飾相貌,他不喜歡你;或者看你好說話,他就很強硬;而看到別人比較順眼,或者別人更強硬,他惹不起的,那他就會讓步;
這就是看人下菜碟,是人的天性,本能,就是人心難測。
保安為什么要對交警撒謊?
你停的時候,他并沒有說你不能停,只說你往邊上一點,別擋門口;但其實他的心里是不想你在那里停車的。但是他只是個保安,只能管住門口,管不了亂停車。
而現在交警來了,那么他順便把自己的心里話說給交警,連討好交警的味道都有了,這就是人在特殊情況下的一種復雜心理;
還有一點,因為保安不喜歡你,他的心里就自然產生了一些對抗情緒,你沒覺察到,但是對方心里有。那么警察來問,他就不那么恰如其分的說了,畢竟提供點情況給交警,還能和對方維護關系,而和你之間是陌生人,撒謊也影響不了什么。
(4)
遇到這種陌生人之間的互動,規則是隱性的,怎么去引導對方,按照自己想要的方式來出牌?
首先是態度;
一定要帶著笑容,禮貌客氣,尊重對方,抱歉的態度與對方交流;大多數情況下,態度是可以解決很多問題的;
而假如對方就是看你不順眼,或者就是今天心情不好,就是不正眼瞧你,給你設置障礙;那么就換種思路,可以越過對方來解決問題;比如打電話讓對方出來,到車里來取;或者把東西交給保安轉交等等,解決問題的方式不止一種。
無論如何,要學著靈活處理發生的問題。
對于身邊人,不管是保安也好,同事,朋友都好,都會遇到對方扭曲事實,撒謊,捏造散步不實信息,背后暗箭傷人的情況。
要學著認識人心人性,學著順著人心方向引導對方,與對方溝通交流。
人性就是有合作,也有對抗。當他用善意,理解的一面互動時,你能感受到人性的光明;當他用對抗,敵意的一面互動時,你體會到的就是人性的黑暗和陷坑。
對于人性的對抗,黑暗,陷坑,那就只能認識,了解和避免,提前預知人性泥坑會在哪里出現,然后做出預防。
(作者:韓楓,華東師范大學/法國里昂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歐美企業人力資源總監,如果你看了這篇文章想要告訴我你的想法,歡迎留言給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