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福建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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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男子合資購買無證漁船,雇傭船員出海非法獵捕國家一級保護(hù)物種紅珊瑚。日前,連江縣法院以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判處這3人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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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查,2018年12月至今年2月初,連江男子陳某挺、陳某純、林某靈共同出資購置無證漁船并雇傭8名船員前往海南附近海域等處進(jìn)行了3次非法獵捕紅珊瑚活動。2018年12月底,在海南附近海域,陳某挺等人獵捕紅珊瑚1.5公斤左右,后以3.5萬元出售給他人。2019年2月初,陳某挺等人被抓獲。
日前,陳某挺等3名主犯分別被連江縣法院判處3年2個月至1年6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至15萬元不等;其余8名受雇船員分別被判處1年6個月至8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1萬元至4萬元不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