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外企員工,2015年5月入職第三石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任職市場專員一職。未被告知具體緣由的情況下,2016年5月轉由同法人的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續約勞動合同。在公司工作的近五年,身兼多職,哪個部門有困難,隨時出來解決問題,把公司當做自己的家,勤勤懇懇廢寢忘食夜以繼日的工作,直至12月4日無任何工作差錯的情況下被辭退。當時任職運營部兼財務行政主管一職。
2019年11月26日由于孕早期身體不適,醫生要求必須臥床休息兩周以避免先兆流產的可能,因此特向領導請假并告知懷孕一事,據說領導把這個事情當天傳達給了美國總部領導。可是12月6號領導突然告知我必須早9點到公司,沒有聽從醫生建議,、仍然出門了,可是得到的消息卻是晴天霹靂。公司以需要注銷解散為由,逼迫我簽署離職同意書。我拒絕了公司的無理要求后,又被公司的命令強行交接了工作,并收走了我的電腦、大廈門禁卡、辦公室鑰匙、更改了我的企業郵箱密碼和其他工作的登錄權限,并要求我即刻離開公司。
然而事實情況是,公司是為了辭退我,才打算注銷跟我簽署勞動合同的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的。這也正是公司給我傳達要我必須同意離職的理由,他們的說法是公司注銷辭退孕婦在法律上就可以不算作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這樣最多給我N個月的補償就可以讓我交接完工作滾蛋。公司外請了強大的律師團隊做支持,利用各種辦法可以研讀法律條款,來跟我解除勞動合同。而我個人面對如此強大的團隊,也沒有太多法律知識背景,怎么回絕都顯得那么蒼白無力。
其次據我所了解到的信息是,公司注銷了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后,并不是解散全體員工,而是打算用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股東名下的另外兩家公司其中包含第一年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三石投資顧問北京有限公司來安置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的剩余全部員工。而且第三石北京圖書有限公司沒有任何經營困難,目前還在招聘兼職為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工作。所謂公司注銷解散為由的行為,其實就是針對公司想要辭退的人,而做出的注銷公司的決定。
我現在已經懷孕兩月有余,處于女職工職業生涯中找工作非常困難的時期。我得知懷孕后,已經明確要求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繼續履行勞動合同,但被第三石北京圖書公司無情拒絕。目前,我因為面臨孕產期的特殊情況沒有辦法找到合適的工作,導致我在很長的一段時間內面臨生命沒有經濟來源的悲慘情況。
我在這公司工作近5年,工作一直優秀,現在被公司因為我懷孕就將我無情解雇,并且受到威脅,多次導致我氣的肚子一陣陣痛。
真的特別害怕未來幾個月還要面臨一個強大團隊的威脅,也特別擔心寶寶的健康。我想跟網友朋友們尋求幫助,我現在的情況該怎么辦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