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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屬于小櫻的,
一張特殊的新年愿望清單……
小櫻的父親選擇了 報警……
法律小貼士:
面對家暴,
如何用法律手段保護自己?
來源: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我們該如何用法律武器保護自己,如何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
首先,受害人要勇敢發聲,要敢于對家暴說“不”,拿起法律的武器,捍衛自己的權利。
其次,受害人要注意保留證據,家暴通常具有隱蔽性,舉證較為困難。宇芽其實已經有相當的證據保留意識,比如及時取得并保留了電梯監控視頻,找到了多位證人作證,保留了就醫的醫院病例等。
第三, 受害人遭受家暴后,要第一時間報警求助,請求公安機關出具報警回執,做筆錄、驗傷。
受害人還可以依據反家暴法第四章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除了家庭成員以外,按照反家暴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具有同居關系的人也可以申請保護令, 申請保護令應當提交:證明雙方具有家庭關系或同居關系的證據,以及證明自己遭受家暴的證據。此外,申請人身安全保護令不以起訴離婚為前提,暫時還不想離婚的受害人也可以申請保護令。
第四,要注意預防分手暴力與暴力升級,當受害者想要以離婚或分手擺脫控制時,往往會激怒施暴人,引發更嚴重的暴力。因此,受害人要提前做好安全計劃,向親人、朋友、婦聯求助,找到安全的庇護場所,然后受害人可以同時申請保護令并起訴離婚,或者先申請保護令后起訴離婚。
受害人證明自己被家暴,常見的證據有哪些?證據保留應注意哪些問題?
常見的證據包括,報警回執,公安機關給雙方做的筆錄,傷情鑒定報告,施暴人出具的保證書,事件發生時的錄音錄像,傷照,證人證言,施暴人帶有威脅內容的短信、微信文字、語音、通話錄音等。如果受害人自行拍傷照的,還要注意分別拍攝到受害人全貌和受傷部位的特寫,不能只拍受傷部位,否則可能無法反映傷照是自己受傷的情況。
受害人要注意證據的保管,不能輕信施暴者的承諾,與施暴者和好后就銷毀證據。此外,證據最好不要放在家中等施暴人可以接觸到的地方,防止被施暴者取得后毀滅證據。
人身安全保護令作為一種具有強制效力的行為禁令,能夠落到實處,不僅要靠當事人的自覺遵守和相關單位的監督,同時也需要對違反者進行依法制裁。對于公然違反人身安全保護令者,法院應當依照法律規定及時采取訓誡、罰款、拘留等處罰措施,讓施暴方受到相應的法律懲處,依法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和人身安全保護令的權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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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監審丨 朱岱云
本期監制丨 馬 哲
版面設計丨 王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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