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嫁丫頭是一種很老的傳統,最開始的時候一般是姐妹陪嫁,可以是親姐妹,也可以是同族姐妹。這種陪嫁的初衷很簡單,就是能夠最大限度地保證女方及其娘家在婆家的利益。即姐姐是主力,妹妹是替補,在婚姻生活中如果正室懷孕或者有不方便的時候,陪嫁的妹妹可以代替其與丈夫同房。
如果襲人遇到一個有情有義,又比較當家的男主人的話,就有可能被提升為妾。假如襲人能夠遇到一個比較癡情,又能夠在家中一言九鼎的男主人的話,通房丫頭也有可能成為主人的妻子。
一般來說,大戶人家的小姐出嫁時,會帶有一些丫頭侍奉自己,這些人算是她陪嫁過來的財產。其中,有些人也會可以成為通房大丫。
通房丫頭可以升級為妾,而妾無法轉正為妻,只有妻的子女有繼承權,妾的子女是沒有繼承權的。普通丫鬟可以利用錢財為自己贖身,最終可以得到自由,通房丫頭則無法獲得自由,她們終身歸主人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