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得著告訴嗎?你真以為賈母不知道?
“我這老冤家是那世里的孽障,偏生遇見了這么兩個不省事的小冤家,沒有一天不叫我操心。真是俗語說的,‘不是冤家不聚頭’。幾時我閉了這眼, 斷了這口氣,憑著這兩個冤家鬧上天去,我眼不見心不煩,也就罷了。偏又不咽這口氣!”
這樣的話,除了說小情侶,還能說誰?你說普通的表兄妹“不是冤家不聚頭”,不嫌太唐突了嗎?
知道是知道,但是不能說。爽朗如湘云,在襲人談到“前兒聽見你大喜了”的時候,也只能紅著臉吃茶不答,接任何話,都有輕浮之嫌。何況是嬌羞的林妹妹?
在那個時代,就是尤三姐,也不能明白地表示自己心儀的對象是誰,當著賈璉的面,只能說一句“別只在眼前想,姐姐只在五年前想就是了”,讓姐姐去猜。林黛玉如何主動表明心有所屬,還不像尤三姐是愛著五年前有一面之緣的陌生人,而是身邊的寶玉,那簡直是等于公開宣布自己不貞、傷風敗俗、應該沉塘浸豬籠!
如果她說了,賈母會如何看待她?一個不知羞恥的外孫女,會是心愛的孫子的德配嗎?更重要的,林如海把女兒托付給賈母,賈母把外孫女教養成這個樣子?你想賈母會不會慚于女兒女婿、甚至一氣而病、而亡?
公開承認愛情,很可能會氣死賈母、罪同“弒祖”。林黛玉怎么可以這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