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y 村上春樹
薩默塞特·毛姆的短篇小說中,有一個騙婚慣犯的故事。這是個專門在海濱療養地誘惑老處女,重婚達十一次之多的家伙,為此還被送進了監獄。
關于這家伙的外表,文中是這樣描寫的:
他用惆悵莫名的眼神望著自己的鞋子。這玩意兒也需要好好修理一番。他長著瘦削的長鼻子、淡藍色的眼睛,是個干癟的小個子。
膚色很差,滿是皺紋,根本看不出多大年紀。既像是三十來歲,又像是六十來歲。這是個除了不引人注意,便沒有值得一提之處的家伙。
一個窮光蛋,這一點明白無誤,不過衣著倒還算整潔。
他用惆悵莫名的眼神望著自己的鞋子。這玩意兒也需要好好修理一番。他長著瘦削的長鼻子、淡藍色的眼睛,是個干癟的小個子。
膚色很差,滿是皺紋,根本看不出多大年紀。既像是三十來歲,又像是六十來歲。這是個除了不引人注意,便沒有值得一提之處的家伙。
一個窮光蛋,這一點明白無誤,不過衣著倒還算整潔。
這么一個寒酸潦倒的家伙,怎么能迷倒那么多女人呢?身為敘述者的作家百思不解,把這疑問說出口來。
那家伙說道:女人的確迷戀儀表堂堂的男子,可一說到結婚,外貌之類就無所謂了。虧你還是個作家,根本就不懂女人嘛。想必是因為只娶過一個女人的緣故嘍。一輩子“只見過牛頭梗犬的話,怎么能算懂得狗呢”?
我也只娶過一個女人,算是個“只見過牛頭梗犬”的蒙昧無知的人,卻也臉皮頗厚,對廣大女性有自己的一家之言。 那就是“女人并不是有事想發火才發火,而是有時想發火才發火”。
男人發火時,來龍去脈基本都很清楚:因為如此這般,所以發火(姑且不問是否合適)。然而據我所見,女人多數情況下卻不是這樣。平日里也沒怎么見她橫眉立目,反倒是得過且過的事情,不湊巧趕上了發火期,她就會發火,而且是大發雷霆。就是俗話所說的“踩上地雷了”。
剛結婚那陣子,我根本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三番五次地經歷種種折騰,我漸漸明白了個中緣由:“呵呵,原來是這么回事啊。”
對方大光其火時,我只能嚴防死守,老老實實地充當沙袋。面對自然災害,正面迎戰是不會有勝算的。 我就像一個聰明的水手,只管縮緊腦袋,心中想些不相干的事情,等待那蠻橫的臺風過去。
風停后,再慢慢地抬起腦袋,小心觀察周圍的情況。斷定事態已經告一段落,再回歸自己平時的節奏,一邊哼著小曲兒,該干啥還干啥。可過上一段時間,頭頂上又暗云密布了:咦,情況不妙啊……
假如有人單刀直入,問道:這樣周而復始之間,人生是否有所進步?那可就叫人尷尬嘍。
但不管怎樣,我通過牛頭梗犬學到了這種實用的智慧,才得以維持大致相安無事的共同生活。諸位肯定也在這么做……是不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