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被一條微博真震驚了:北大一位大三的女生自殺,經搶救一個月后醫生宣布腦死亡,其家人在女生的手機里發現了一些戀愛時的聊天記錄,雖然不知道他們之間的發生了什么事情,但是這個事件中的一個問題引起我的一個思考:婚前是否應該有性行為呢?
還記得之前一位網友說自己能夠接受女友在婚前有性行為,但是不能接受一個婚前有性行為的女人作為自己的妻子。這個引起了很多網友的批判,說他思想有問題,說他雙標太嚴重,也有人說這明明就是一個渣男。
印尼新法將禁止未婚性行為:違者可能面臨1年監禁,人權組織發起抗議,而在我們國家,人們對于婚姻賦予的功能也沒有擺脫掉“性“。即使在現代社會如此發達,人們的觀念如此開明,婚姻和性也有著緊密的聯系。只不過我們現在更愿意去接受性與愛的結合,而不是性與婚姻的結合。
在此觀念的影響下,越來越多的人,特別是女性,因愛而付出性,卻越來越少的人因性而付出婚姻。男人不會因為和女人發生了性關系,就和此女子結婚。女人不會因為和某個男人發生性關系,就非此男不嫁。人們面對婚姻更務實,考慮得更多。面對感情,只需考慮個人的感受。
性與愛相隨,愛出現的地方,性一定會出現。在結婚之前,我們可能會遭遇很多感情,這些感情或刻骨銘心,或所遇非人,但最終攜手的一個人,很多時候,不是我們最初認定的那一位。難道我們應該悔恨當初的所愛非人嗎?
如果沒有當初的經歷,又怎么會有活得如此通透的自己也?感謝當初的不娶(不嫁)之恩,才能遇見今天幸福的牽手。
婚前的性行為,只是那個時候發乎于情的自己。在那個時候,不是隨意釋放性的沖動,而是真心愛著對方的自己。
婚前性行為,沒有對與錯,只有那個時候是投入真情去愛的自己。那不是一件羞恥的事,那只是一種曾經愛過的表現而已。
一段感情里,究竟什么是比較重要?對方的處子之身?感情上的寄托?精神上的共鳴?又或者是金錢上的愉悅?
其實呢,如果一個男人只愛一個女人的身體,那么這樣的男人,真的要遠離,無論你覺得這個有多愛你,無論他對你多么好,你都不要猶豫地果斷放手,因為這樣的男人不值得女人去愛和付出。
當然在這里我并不是反對婚前性行為,那些不贊同婚前性行為的男人,也沒有什么錯,這年代,各自有各自的觀點和思維,那就只能同樣價值觀的去找同樣價值觀的人了,俗語說“蝦找蝦,蟹找蟹”,找同類型的人,大家的價值觀一樣,所以不會有什么大的分歧,價值觀不一樣的,就不要經常在一起玩了。婚前性行為這個事情也是同理的。
感情里,除了欺騙女人的男人需要遠離之外,以下的這幾種男人也是一定要遠離。
1、過分追求事業的男人
2、“浪子”型男人
3、大男子主義的男人
4、油腔滑調的男人
5、有很多女性朋友的男人
6、自私的男人
7、有戀母情節且女性化的男人
8、志大才疏的男人
9、不修邊幅的男人
10、金錢至上的男人
感情里最重要的是什么?是一個人對另一個人的喜歡和愛,兩個人三觀相合,兩個人人在一起會彼此變好。而不是每天糾結一些不應該糾結的事情上。我們一定要把精力用在該用的地方,而不是把精力浪費在這些不重要的事情上。
把女人當做是附屬品或者是私人物件的男人是極度自私的,他真正愛的人只是他自己而已。對于女人,駕馭不了這種男人,就遠離。當愛情還在的時候,一切都是美好的,當激情退去之后,愛情逐漸消退,失去吸引是必然的,愛情如此,婚姻亦如此。遠離這幾種男人,更容易遇見幸福。如果不幸遇見了,盡早放手,及時止損才是最好的選擇。千萬不要心存妄想,他會因為你的魅力而改變,不過是男人很好地隱藏了她的齷蹉的小心思而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