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十年代末二十一世紀初,由于法治建設還不太完善,全國各地出現過不少心狠手辣的悍匪,給社會帶來極大危害。我們今天要講的這個悍匪,他曾身背13條人命,后逃往14年終于被警方逮捕。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槍決前竟然提出一個奇怪要求。那么,他到底提出來一個怎樣的要求?這個人又是誰呢?
這個悍匪就是成瑞龍,出生于廣東連州。和大多數身世凄慘的悍匪不同的是,成瑞龍的家庭并不差。他的父親是當地的村長,從小對成瑞龍的教育就非常嚴格。成瑞龍從小就非常調皮,所以經常受到父親的責罰,但成瑞龍的脾氣也因此越來越倔。無論父親的責罰有多重,他都不愿意承認自己的錯誤。從12歲開始,成瑞龍開始學習打拳的,并和當地的小混混玩在了一起。幾年后,成瑞龍主動輟學,開始進入社會。成瑞龍身邊有一個青梅竹馬,兩人在上學期間就在交往,后被學校發現便將其開除了。被開除后,女孩便理所當然和成瑞龍過起了同居生活,并在不久后就懷孕了。但成瑞龍因為經常在外惹事,21歲時因盜竊被警方逮捕,并被判處兩年有期徒刑。兩年后,成瑞龍被釋放出來。他不僅沒有改過自新,反而變得更加囂張,連自己的孩子都沒去看望便跑到其他地方繼續作案。成瑞龍每次作案時,如果有人敢反抗,,他便會毫不猶豫將其殺掉。但正義的審判不會遲到,成瑞龍最終被警方成功抓捕,得到了應有的懲罰。據警方調查統計,成瑞龍在逃亡的14年時間里,一共殘忍殺害了13個人,其中還包括3名警察。
在逃亡期間,成瑞龍用過很多假名。他甚至表示,自己都快想不起自己的真實身份了。他記不起父親的樣子,也想不起母親的名字。成瑞龍被逮捕后不久,就被當地法院判處了死刑、在執行槍決前,他向警方提出了一個要求,那就是希望穿上他過去黑色的衣服,并帶上一副墨鏡。警方聽完后,同意了他的這一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