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人們的生活娛樂非常的簡單,就是跟幾個朋友吃完飯再去KTV唱歌,等唱完歌之后再各回各家,不像現在很多的夜場,給了人們夜生活極大的方便,但是也有很多人還是之前的生活方式。
在之前的時候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張先生跟幾個朋友一起約好了到當地的KTV里面唱歌,單獨開了包間之后幾人也是玩得非常的開心,但是老話說得好,樂極容易生悲,由于在包間中喝多了,于是張先生在上衛生間的時候,由于燈太暗一不小心摔倒了。
由于摔到了尾椎骨,所以在醫院連著躺了一個月都下不了床,于是家屬認為KTV的環境因素占了很大的原因,于是就向 店方索賠一萬元,但是店方則是表示可以,但是要充到會員卡里面,于是家屬改口表示只要七千元,但是要現金,但是店方不同意,無奈之下,張先生家屬只能找來媒體。
其實像這種情況的話店家是有責任的,也是建議家屬用法律來解決這個問題,不知道大家對于這件事情有什么想說的呢?歡迎在評論區留言,感謝大家的關注,我們下期再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