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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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條件一般的人,剛踏入社會的時候,短時間內很難存到錢;而家庭條件相對富裕的人,在工作之前可能就有自己的存款。
曾經我認識一個這樣的姑娘,剛畢業時手里就存了幾十萬。有一天她哭著跟我說,“我爸把我的存款拿去用了,說是借我的,可是我現在手里沒錢了,怎么辦?”
這種輕輕松松就可以有存款的人,存款被父母拿去用了尚且會心疼,更不說那種靠自己辛辛苦苦賺錢的人了,如果自己賺的錢全都被父母拿去用了,完了自己需要用錢的時候,父母卻翻臉不認人,這會讓人很寒心。
而且,發生這種事的家庭,父母拿走的還往往都是女兒的錢,尤其是女兒是家里的長女時,有的父母道德綁架讓女兒把錢拿出來貼補家用,有的則是以幫女兒存錢為借口,把女兒的錢揣進自己的腰包。
如果父母真的缺錢,拿孩子的錢用用,只要沒有惡意,當然是可以的。但是如果父母不缺錢,還誆騙女兒的錢,那就太不地道了。
正常情況下,即便是父母子女之間,該有的“有借有還”還是要有的,不然這其中總會產生別扭。就像下面這個女人一樣,從畢業開始賺的錢都給了父母,結果到頭來結婚了,父母都沒有給她一分錢。
東林老師:
別人結婚都是皆大歡喜的事,對兩個家庭來說都是皆大歡喜的事,可是我的婚姻卻不是。導致我的婚姻出現悲劇因素的人,是我的父親。
結婚見人品,我終于認清了我的父親,連親生女兒都不放過,真的太狠心。
往前追溯,從我畢業工作之后開始,我賺的幾乎所有錢都給了我爸。那時候我一點防備之心都沒有,而且,有誰會去好端端防備自己的父親呢?他說讓我把錢都給他,我就給他了。他說等到我結婚的時候再連本帶利還給我,我就信了。
從我開始工作賺錢到我結婚,我總共存在我爸那的錢有50萬。跟我老公談婚論嫁之后,一切條件都談妥之后,我跟我爸聊起了我存在他那里的錢。
我跟他說,“我不要你們給我陪嫁了,把我存在你那里的錢給我就行!”
結果我爸卻說,“你還真好意思要這個錢啊?我們生你養你那么多年,你現在要嫁人了,沒說給我們一筆錢,現在卻想著從我們手里要錢,怎么那么不懂事?”
我當時傻了,不敢相信這是自己父親說出的話。
如果他從一開始就說拿我的錢用,不還錢,如果他從一開始不說給我存著,不說等到我結婚時給我,我或許可以不要。但是之前是他自己說的先給我存著,說那是我的錢,結果到頭來卻成了他的錢。
我讓我媽管管我爸,我媽面露難色,“我怎么管?錢又不在我手中!”
我爸媽這個樣子,我沒有可以傾訴的人,于是就去找我老公了,把情況跟他說明之后問他,“我的50萬婚前財產被我爸私吞了,你還愿意娶我嗎?”
他毫不猶豫回答,“我愿意!錢要不回來就算了,就當你盡孝了,以后防著點就行!”
這時候我想到了彩禮,我告訴他,“到時候直接把彩禮給我,不要給我爸,不然錢到了他手中,一分錢也拿不出來。”
彩禮的事被我爸知道了之后,他開始逼著我交出彩禮,說那筆錢理應是他的,說那是他嫁女兒的錢。我再一次寒心了,我是個人,不是商品,他竟然妄圖通過嫁女兒大撈一筆。
鬧翻臉之后,我和我老公的婚姻就沒辦法正常進行了。我不想因為我爸的阻攔而錯失婚姻,所以我私自跟我老公結婚了,只在他們家辦了婚禮,沒有邀請我娘家任何人,不然他們到現場鬧事,對我沒有任何好處。
希望我爸有一天能夠幡然醒悟,就算不還我錢,至少不要再那么不懂事,不然的話,我以后不知道怎么面對他,讓我給他養老,我估計我做不到。
即便是父母子女之間,也涉及到底線和原則!
整個社會大環境有社會大環境的原則和底線,縮小到家庭和個人,各自同樣也都有各自的原則和底線。
尤其是人與人之間,不管彼此是何關系,哪怕是父母,彼此作為相對獨立的個體,也都有自己的原則和底線,很多事只能互相尊重,才會有和諧的關系,否則,沒有了尊重,一方觸犯了另一方的準則和底線,肯定就會出現矛盾,甚至毀掉彼此之間的關系。
上面案例中提到的那種問題,肯定是那個女人的父親不對,他分明就是從一開始就打算好了把女兒的錢據為己有。
如果他從一開始就露出算計和貪婪的嘴臉,女兒也不至于最后那么恨他。最可氣的就是他一直在騙女兒,口口聲聲說替女兒存錢,口口聲聲說等到女兒結婚時把錢還給女兒,給女兒營造了那么多希望,最后又親手毀掉,這很難讓女兒心理平衡。
希望其他父母子女之間不要出現這種問題:如果父母子女之間關系一直很好,那就一直保持住,成為彼此的依靠和后盾。如果父母子女之間出現了這種問題,能通過溝通解決掉的就解決掉,解決不掉的,翻臉也就只能翻臉了,和解不了也是沒辦法的事,因為問題已經變成了無解的問題。
我是東林夕亭,你有故事,就來找我。
你的父母有算計過你的錢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