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省通信管理局舉行新聞發布會,就落實大陸日前出臺的 《關于進一步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 (以下簡稱“26條措施”) 有關措施,宣布具體試點方案。
“26條措施”中的第17條提出“試點在福建對持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使用大陸移動電話業務給予資費優惠”。為落實該措施,我省提出了“兩岸一家親”移動通信資費優惠試點方案:在閩臺胞的移動通信資費在現行大陸手機用戶撥打臺灣電話、從大陸漫游至臺灣后撥打電話和從大陸漫游至臺灣后手機上網流量資費價格的基礎上進行折扣。
具體移動通信資費優惠內容包括,大陸手機用戶撥打臺灣電話在現行標準資費的基礎上按3折優惠;從大陸漫游至臺灣時,撥回大陸電話、撥打臺灣電話、接聽電話均在現行標準資費基礎上按3折優惠;從大陸漫游至臺灣時,手機上網流量按現行資費標準執行單價和單日封頂值5折優惠。
據悉,中國電信福建公司、中國移動福建公司、中國聯通福建省分公司指定的省內實體營業廳均可辦理。20日起,持有臺灣居民居住證的臺胞可通過企業服務熱線進行預登記,2020年1月1日起正式辦理。
資費優惠方案暫定一年,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在此期間,優惠對象自辦理之日起享有連續12個月的移動通信資費優惠。如優惠對象在2020年12月31日辦理,則在2021年12月30日24時前均按此資費優惠方案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