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幾經周折,鎮江陳先生在警方協助下,終于討要回了自己網約打車時多付出的37元。
12月10日晚11時許,陳先生和朋友喝完酒便自己網約車叫了一輛出租車,從鎮江京口區小東門附近打車前往一兩公里外的溪園新村。路上陳先生因醉酒,司機將其送到目的地時,陳先生結賬時未經仔細確認,僅僅9元起步價的路費被司機索要了46元。
“當時我迷迷糊糊的,第二天中午,我清醒過來才發現,他竟然收了我46塊錢!”陳先生很是氣憤地告訴民警。陳先生在氣憤之余,感到對司機的行為非常不地道,于是就想找到司機,討回多收款。但是,他又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出租車司機,無奈之下撥打了110報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