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子英
臨死之前,法子英都不見得真心悔過。北京中銀(合肥)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俞晞,在當年還是領證半年的律師新手,受法院指派做了法子英的辯護律師,他說:“跟法子英見面,有一種陰森森的感覺,因為他對生命極其漠視。不只是漠視別人的生命,也漠視自己的生命”。
俞晞見了法子英六七次,最后一次是在死刑判決后,法子英叫他來看守所,說有一肚子的話,只想找個人聊聊天。他們暢談了一整個下午,法子英說他身上還有其它命案。俞晞回憶:“那天記筆錄,記得我的手生疼。”
俞晞說起他第一次見法子英,對方很友好、很有禮貌地說:“律師,謝謝你來看我。案件的事你就不用管了,只要陪我聊聊天就好”。俞晞說明了自己的職責,法子英卻說:“就算你有能力,說明有6條人命都不是我做的,還剩一條人命,我也是個死。”
法子英直言,他最好的結局,就是在抓捕現(xiàn)場被擊斃,或者直接從法院走到刑場。真正令他后悔的,是他的失誤,“我不該讓劉敏下樓取錢,應該讓送錢的人直接到屋子里”,俞晞說,法子英對這一“敗筆”念念不忘。
還有一次是在律師見面時,法子英表明動機,說殺人不是目的,拿錢才是目的,殺人滅口只是為了更安全。律師問他,在南昌殺死的3歲小女孩,不可能說出他的任何身體特征,為什么也殺了?法子英嘆道:“想起來那是在作孽啊”。
1996年起,法子英伙同其女友勞榮枝(女,1974年生,住江西九江市石油公司宿舍,在逃)在南昌、廣州、溫州、南寧、常州等地利用色相勾引,然后采用持槍、持刀綁架勒索、搶劫等手段,劫得人民幣數(shù)十萬元,并殘忍地殺害了7名人質。1999年12月28日,“殺人惡魔”法子英被押赴刑場執(zhí)行槍決。
重見天日
當然這不是法子英復活了,他要是能活過來那就不是一句奇跡可以說清的了,法子英能夠重見天日都是因為勞榮枝。勞榮枝被抓了,當年的案件需要從新審理,需要從新對正,勞榮枝落網(wǎng),法子英被挖墳,這似乎是必然性的結果。(挖墳的可能性大)然而,法子英已經(jīng)伏法,案情終歸還要回到勞榮枝的線索上,進行最終的裁定。
從“勞榮枝落網(wǎng)”到“正式批捕她”,輿論上呈現(xiàn)出憤怒,感慨,疑惑的情緒。雖然,20年前的殘酷細節(jié),只停留在媒體的記憶里,但是,被重新翻出來的時候,依然能策動人心。7條人命,法子英,勞榮枝,似乎永遠被封存在一起,而勞榮枝終將成為他(她)們的“終結者”。
自從勞榮枝落網(wǎng)以來,關乎她與法子英的輿論想象力,一直在不斷的蔓延和發(fā)酵。當然,我們的重點還是關注“女魔頭勞榮枝”,因為,7條人命擺在面前,這是無法否認的事實。雖然,有人強調,可能直接下手的人不是勞榮枝,而是法子英。但是,不要忘記,他(她)們是共謀。從根本上講,誘導在前,取命只是最后的形式。所以,這種說法,在法理上應該是站不住腳的。
說到底,作為外圍的輿論認知來講,對于案情本身的知曉,也都是籠統(tǒng)的概念。7個人到底是怎么死的,她和法子英到底是怎樣的關系,到現(xiàn)在依然是個謎團。
因為,當年法子英伏法前,所供述的案情經(jīng)過,因缺少勞榮枝的在場,可信度肯定存疑。由此,只有對勞榮枝進行全面的審判,才能更為清晰的,展開案情的真相。當然,在審判之前,外圍輿論出現(xiàn)兩種較為分化的臆斷。一種是,勞榮枝可能是被脅迫作案;一種是,勞榮枝和法子英共謀作案。
畢竟,這是系列殺人案,7條人命擺在面前,總讓人“不寒而栗”。但是,所有的這一切,終究還要靠證據(jù)鏈來實證。并且,關乎法子英和勞榮枝,以及勞榮枝自己,到底還有沒有涉及其它案件,也是勞榮枝被批捕后,需要搞清楚的問題。綜合上述法子英重見天日還是有可能的?
勞榮枝
對于勞榮枝,到底是全盤交待還拒不承認,這都有可能。20年過去了,她被追逃后的人生軌跡還沒有全部還原,但從了解到的情況來看,完全不像2004年殺多人的馬加爵那般狼狽,她顯然遠遠還沒有到不堪的地步:從業(yè)績出色的夜店公主到商業(yè)綜合體名表專柜的營業(yè)員,她甚至有了感情生活。
相信這20年,她不止一次反思自己的人生,如果沒有20年前的犯罪,人生將是何等美好,如果還有再來一次的機會,那絕對不會是這個樣子。但到案是遲早的事情,從一個正常人的反應來看,求生還是第一位,勞榮枝也不例外,她差一點就真正融入社會了,雖然是假象,但可能差一點就實現(xiàn)了
這種重犯,沒有必要太過含情脈脈,這幾十年,勞鍋的并不算茍且,拿著搶劫的錢,在當年已經(jīng)算不勞而獲的有錢人了,到最后被捕回顧她的生活學音樂,跳舞,彈琴。
有沒有人想過被殺人的家屬,尤其那個木匠的家屬,人家是多含辛茹苦的帶三個小孩生活,木匠的老婆是怎樣的辛苦,做著保潔員養(yǎng)著三個孩子,而反觀勞卻逍遙法外。
不能因為美女,公眾就心軟。殺人償命,犯罪必被懲罰。什么犯罪時候年紀小,注意她犯案的時候已經(jīng)成年了,什么叫被法教唆,多次犯案,還能強大到和死人共眠。什么叫單純,單純會坐臺嗎,罪惡的根源就是欲望,是對金錢的渴望,對不勞而獲的期待。期待這樣的壞人早日處理,還被殺家屬一個公平。
最后的結語
勞榮枝落網(wǎng),全盤供出,審判后,法子英才能蓋棺,因為推動“7條人命案”的核心力量,只有他(她)們自己知道。甚至,就算他(她)們當時“頭腦熱”,也肯定是有主次之分的。雖然,勞榮枝落網(wǎng)初期,媒體輿論已經(jīng)進行全面“開扒”。但是,“切入點”都基于道德層面,人性視角,關乎案情本身的介入,少之又少。
不得不承認,想要直面更為立體的勞榮枝,案情的面全視角,還需要透過法理的審判,進行全方位揭秘。據(jù)悉,一周前,“勞榮枝的二哥”已經(jīng)委托法學教授吳丹紅,作為自己妹妹的“辯護人”,按照吳丹紅教授的說法,媒體報道里還有很多謎團沒有揭開。并且,考慮到對方經(jīng)濟狀況也不太好,目前也沒有談代理費用的問題。就此,勞榮枝案算是要真正進入“法理審判”的階段。
坦白講,如果從籠統(tǒng)的案情分析來看,20年前,勞榮枝就應該和法子英,一同走向刑場。然而,因法子英的狡猾詭辯,讓勞榮枝才有機會偷生到今天。雖然,人們總說“天不藏奸”,但是,能成功偷生20年,這足以實證,勞榮枝也非善類。
審判的意義,并不只是追求懲戒,而是為追求真相。而對于勞榮枝和法子英而言,從作案的性質上,算是同伙作案。但是,20年前,因勞榮枝沒有被抓捕到,導致所謂的“真相”只是法子英的一面之詞。而對于他(她)們真實的作案過程和細節(jié),至今未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