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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謝汶青
哎,看到這樣的問題,我真的好想罵街,女人怎么可以軟弱到如此地步。
1.你的老公是個寶媽男
你和他已經結婚了,還生了孩子,你是他親生孩子的媽媽,是他下辦輩子要在一起過的枕邊人。
怎么可以這樣不把你當人呢?
結婚了的男女,第一身份就是丈夫和妻子,父親,母親,兒子,女兒,兄弟姐妹等都是要往后排的。
再說你們婚后的財產在法律上就是共同財產,你的丈夫卻把自己每個月賺的錢全部上交給自己的媽,你的婆婆。
他的媽你的婆婆怎么可以接呢?
固然母親養育我們長大不容易,但是在一個人成年,尤其結婚組成新的家庭后,母親就不應該摻雜在你們的婚姻中,假如一個母親如果真心愛自己的孩子,
就不應該在孩子結婚后還不停地刷存在感。
我只能說你找這樣的老公是個寶媽男。
2.是否離婚需要再確認一下
因為你們已經有兩個孩子了,你原來都能忍過來,基于你已經忍了這么久的緣故,我的意思是你可以先來再確認一下你的老公是不是值得你繼續守望。
你可以先和你的老公說一說你對他每個月把工資上交給婆婆的看法,然后說道你希望他以你們的小家為主。
因為你們有著共同生育的兩個孩子,你的公婆老了你也是愿意和他一起共同盡贍養義務的。
然后你再找到你的婆婆,給你的婆婆說明你也是很愛你的老公的,你和他是夫妻,你們還有兩個共同的兒女,
你不希望婆婆和公公過多地摻雜在你們的婚姻中,你告訴你的婆婆假如他真心愛他的兒子,肯定就會不希望你們搞矛盾,
或者離婚。一般的父母都不喜歡自己的兒子過得不好,更不希望自己的孫子生活在單親家庭中,
所以,你假如說了,父母權衡利弊后大多會想通然后改變自己的。
但是,假如遇到你的公婆不愿意改變,你的老公也不愿意的,我覺得你再考慮是否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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