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7日張藝興母親發布微博稱,就網絡用戶梁某在2019年5月至2019年9月期間通過新浪微博賬戶持續發布帶有侮辱性、誹謗性的文章,意在針對張藝興個人進行惡意的人身攻擊,涉嫌侵犯張藝興名譽權一案,經北京互聯網法院審理后宣判張藝興勝訴。
就張藝興被侵犯名譽權一事,張母發文感慨,他很感恩兒子成為一個善良且遵紀守法的人,超過了一個媽媽對孩子全部的希翼,成為一個令家人自豪的孩子。
從文字中我們可以看出張母把張藝興看作自己的驕傲,但是,我們從字里行間讀出的更是一個母親對于孩子的關心與呵護,還有心疼。
她質問網友,藝人就應該被隨意調侃嗎?
作為公眾人物的張藝興時常受到外界參差不齊的言論評價,甚至是惡語相加。在如此便捷的互聯網平臺中,網絡傳播十分迅速的形勢下,一條言論可以在幾秒鐘內就可以實現一傳十,十傳百的效果。更嚴重的是,在傳播過程中言論或產生變質、曲解等,甚至會發展成針對明星個人的網絡暴力。
當然,這種情況不僅僅只發生在一個人身上,大部分公眾人物都面臨且承受著輿論的壓力。
上月被稱為“人間水蜜桃”的崔雪莉自殺一事,年僅25歲的崔雪莉由于在網絡中展示自己的個性,有人認為不符合她被一直以來定位的人設形象,飽受外界爭議,受到網友的謾罵與誹謗。而她僅僅是想活成自己想要的樣子,然而她連這一點都做不到。不是她不想而是網友不讓。面對漫天針對她的惡意,她選擇避而不見,結束了自己的生命。她去世后網友才醒悟說,原來外界看來樂觀快樂的她,每天生活得如此痛苦。
蔣勁夫因家暴事件遭到網民劈天蓋地的謾罵,甚至人身攻擊。雖說家暴確實不對,針對他個人的做法,有違道德行為更已經觸犯法律,但是,發生違反法律行為的事情應該由專門的司法機關解決,網友并不能被所左右的事情的處理結果。特別是蔣勁夫的父母,他們并沒有過錯,為何要連同父母一起“批判”呢。城門失火殃及池魚的做法只會傷害更多的人。
趙麗穎當年也被罵過“滾出娛樂圈”,袁姍姍被批演技差,陳喬恩、楊冪、古力娜扎、文章等等公眾人物都曾受到網絡暴力的攻擊。
我們無法控制別人的言論,但可以調整自己的心態,更希望的是不再發生諸如自殺之類的慘痛事件。
網絡是一個開放包容的平臺,里面充斥著形形色色的人,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每一個人的權利,前提是在法律允許的范圍下合法行使我們權利。你可以對我提出批評與建議,我可以接受來自外界的批評。但是要注意自己的說話方式,要有憑有據,要對自己的表述負責。做一個理智且合格的網民,共同維護網絡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