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逗逗
原創作品,抄襲搬運必究。
01.
我大學室友杜秋,今年25歲,大學畢業后在老家的一個銀行上班。
在小縣城,哪家的閨女沒對象,哪家的閨女已經嫁人了,似乎大家都很八卦,對別人的事情如數家珍。
杜秋單身沒對象,人品好,性格也穩重,單位里不少叔叔阿姨都張羅著想給她介紹對象,劉阿姨給她介紹了一個男孩子,兩人接觸了幾個月的時間,她感覺對方還可以,但好像又覺得哪里不太對勁,說不出具體的緣由,想著讓爸媽都把關一下。
前不久,杜秋把這個男生邀請到家里做客,她爸媽下廚做了一桌豐盛的菜款待這個男生,也算是盡地主之誼。
男生走后,杜秋的媽媽跟她說:
“這個男生總體上還可以,談戀愛可以,但作為結婚對象并不合格。
我提兩點你參考一下,第一,他有些不求上進,從他說話就可以看得出來,比較安于現狀,特別是當他談及未來的時候,他沒有理想也沒有抱負,但你想想他今年已經27歲了,說成家立業也是應該的,應該自己有想法才對,他只是抱怨領導沒發現他這個人才,思想上消極;另外,他比較不拘小節,也不是一個細心的人,你看他進屋衣服脫了不知道要掛起來,我們也跟他說換家里的拖鞋穿,他也不懂。”
媽媽接著又對她說:“婚姻不能湊合,找男人一定要自己想要嫁的那種,婚前睜開眼總比婚后改造省心多了,我的意見你再想想。”
02.
杜秋知道爸媽的婚姻不錯,當年媽媽嫁給爸爸之前,也是有慎重思考過爸爸的各方面的,兩人情投意合,但生活總得考慮柴米油鹽,所以,除了花田月下之外,也要考慮花錢月下。
她再結合男生平時的行為表現,發現媽媽的判斷是對的,這個男生讓自己心動的地方是他比較陽光,外貌不錯,而內在的缺點正是媽媽所說的,他沒什么上進心,進單位干了幾年,依然沒有得到晉升的機會,安于現狀。
杜秋一時有點難以取舍,不確定要不要繼續這段感情。
戀愛中的人,容易被當下的幸福感沖昏了頭腦,覺得對方不錯,就想嫁人了。
但,婚姻不是兒戲,如果自己不確定,還是要參考其他人的意見,特別是父母。
因為父母是過來人,他們也希望你生活過得好,也是發自內心關心你,所以,千萬不要意氣用事。
03.
在現實的婚姻中,常常會遇到這樣的難題:兩人明明很恩愛,但遭到了雙方家庭的反對。
我的一位讀者朋友,陳先生,他跟他的老婆結婚的時候,遭到父母的反對。
但,還在熱戀那會的時候,他沒有聽進父母的建議,他父母反對那個女孩子,理由也很現實。
女孩是來自農村,可能因為讀書比較少,人情世事有點欠缺,家里的負擔也重,所以父母是反對他們結婚的。
后來之所以能結婚,是陳先生偷偷拿了家里的戶口本就去跟女孩結婚了。
陳先生知道父母反對這段婚姻,所以也很自覺地沒在父母面前出現了,他跟他老婆在外租房子住,跟父母保持一點距離。
夫妻倆同時合體出現在公婆家的次數少,大部分是陳先生自己去看望父母,逢年過節的,基本各回各家,各找各的爹媽。
只是,陳先生的爸媽慢慢有了意見,當著陳先生的面抱怨兒媳不懂事:總是不來看望我們,總是偷偷接濟自己的娘家……
陳先生雖然知道父母是在找茬,但不可否認的是,父母說的是實話,漸漸地,他心里也不平衡了。
如今,兩人結婚不到半年,但關系已經很僵硬了,陳先生自己猶豫著要不要繼續這段婚姻,他夾在兩邊也左右為難。
04.
中國式的婚姻,往往就是這樣,兩個人的愛情,兩個家庭的婚姻,而沒有父母祝福的婚姻,往往過得比較壓抑。
千百年來,我們說“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其實也不完全沒道理,兩個人可能很相愛,遭到父母的反對了,必定是有原因的,年輕時一腔熱血可以不顧父母的看法,但,當自己真正在處理婚姻危機的時候,會發現父母之前的擔憂和顧慮是有道理的。
當然呀,婚姻也不能完全都聽父母的,自己也要有思考的能力,審時度勢,參考父母的意見即可,但不能完全照搬。
在婚姻的選擇上,參照2條規則,可以避免不必要的傷害。
第一,對于父母的意見,既不能完全否定,也不能完全照搬。
父母有過婚姻的經歷,也了解維系婚姻不易,我們可以了解他們的意見,這樣知道哪些問題比較重要。
第二,如果父母極力反對,就要努力消除他們的情緒,了解他們反對的原因是什么。
如果他們反對的理由正好是你自己所擔心的,甚至自己都有顧慮的,那就要三思而后行了。
對于他們擔心的,如果自己思想上有足夠的準備,即使發生了,自己也能承受,那就嘗試跟父母多溝通,尋求理解。
總有不少女人感慨,好男人真的太少了。
實際上,不少好男人少,而是你缺少發現的眼光,以及,發現的機遇。
所謂的好男人,自然是經過一番觀察之后才能下的結論,而不是僅僅只靠一面之緣。
對于女人來說,找到一個契合自己的男人確實需要一點運氣,偌大的世界,尋尋覓覓也有可能一無所獲。
但,請不要著急,既然是大浪淘沙,就應該慢慢找,終究會找到適合自己的那個人。
在沒有遇到之前,要自信地做自己,要笑著面對這個世界發給我們的考驗,一關一關地去闖,讓自己變得越來越越豐盈,好姑娘值得同樣好的愛啊。
今日話題:
如果是父母反對的感情,你是否會繼續?
還是去做好父母的思想工作?
歡迎留言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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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逗逗,專注研究兩性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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