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微信公眾號“新聞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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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懷胎,每個寶寶都是父母的心頭肉。但是在上海奉賢,卻有一對鐵石心腸的父母 一心想把骨肉“送”掉,甚至從孕期就開始謀劃
金某(化名)是兩個孩子的母親,大兒子今年十歲,他懷里抱著的就是金某“送”掉的小兒子
據了解,金某和丈夫孫某在奉賢開了家勞務中介公司。去年,公司遇上了麻煩。經他們介紹的工人在工地上摔傷, 公司只能賠付三十萬。
偏偏這時,金某又懷孕了,面對這個小生命他們猶豫了,要不要墮胎?
但在反復考慮后,兩個人做出兩個更不靠譜的決定: 如果是女兒,那就要了;如果是兒子,也可以換些錢
十月懷胎,一朝分娩,金某生下個大胖小子。夫妻認為家庭已不堪重負,孩子還沒滿月,就急著拿他去換錢
于是預謀的賣子計劃正式進入實施階段,夫妻倆還心安理得辯解說: 小兒子跟著自己過不上好日子
孫某、金某通過朋友趙某和前同事冷某,物色到了一位江西的買家樊某。價格談攏后,雙方約定在樊家交接孩子。
買家的樊某在交易中, 一共出了7萬元,金某、孫某夫妻拿到 4萬元,中間人冷某得到好處費 23000元,中間人趙某得到好處費 7000元(其中的2000元是作為趙某開車送他們去江西的路費)
日子一天天過去……
樊家對孩子視如己出,但金某突然又“作妖”了
金某稱想念兒子,讓中間人冷某、趙某幫忙,不過因為兩人遲遲不肯搭理,金某就又心生一計????
報警
金某報警后希望警方把兒子要回,這波自投羅網,警方順藤摸瓜, 金某的兒子找了回來,這起拐賣兒童的案件的經手人,一個個都被抓獲
檢察機關認為:金某孫某夫婦,雖然口頭上說是送孩子,但實際上他們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孩子出售給他人,犯了拐賣兒童罪。
檢察機關認為:金某孫某夫婦,雖然口頭上說是送孩子,但實際上他們以非法獲利為目的,將孩子出售給他人,犯了拐賣兒童罪。
中間人趙某、冷某屬于共同犯罪,也以此罪被批捕。 樊某則以收買被拐賣兒童罪被檢察院批捕。
近日,奉賢區人民法院對本案作出了一審判決??????
惡人自有惡報,這對法盲夫妻 最終“偷雞不成蝕把米”,把自己送進了班房
被自己的親生父母出賣,對于孩子來說何等殘忍!
孫某金某把自己的孩子作為私有財產
隨意買賣,嚴重違法,罪有應得
也要提醒那些想收養孩子的家庭,必須依照國家法律走正規的途徑,否則就會像樊某那樣,最后人財兩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