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大哥今年37歲,是一名普通工人,四年前的他在網絡上認識了妻子小美,兩人私下見面覺得不錯,而后閃婚結為夫妻,婚后育有一子,夫妻感情一般,前些天二人因為一點小事發生矛盾,妻子提出離婚并一走了之,這讓張大哥慌亂不已。
張大哥告訴我們,他與妻子結婚四年了,夫妻感情一直不是很好,其緣由可能在于他,因為婚后他一直沒穩定的工作,收入微薄,導致家里經濟條件很差。前些天妻子說了一些嘲笑他的話,他一怒就動了手,之后妻子提出離婚,怎么勸也不回了,為此希望能和解和解。
見到丈夫上門討要說法,妻子小美顯得很是氣憤與不滿,小美告訴我們,他提出離婚實屬迫不得已,因為丈夫自于她結婚后就不工作,整日混吃等死,沒錢就找她要,絲毫不覺得丟臉的那種。前些天她經朋友介紹掙點快錢,三天一萬的那種,結果丈夫就不樂意了,打她罵她,還給她娘家說了這事,所以她一氣之下提出離婚。
妻子這番話讓張大哥無法接受,張大哥坦言,他婚后確實沒上班,家里的開銷全靠著妻子,但他也沒閑著,一直幫著做家務帶娃,換句話說,也就是妻子主外他主內。至于上次那事,他覺得沒錯,妻子為了一萬塊錢去陪一個老頭三天,任誰都不答應。而今動手的事是他的錯,所有的事都是他不好,希望妻子能夠回家好好生活。對此妻子表示拒絕。
最終,雙方不歡而散,妻子小美堅持離婚并放棄孩子撫養權,張大哥表示走法律途徑。對此大家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