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播出普法系列微廣播,是我日常工作中重要的一項。就在第一期節目播出當天,我國的司法領域宣布了一項重要的改革——最高檢增設未成年人司法機構,這賦予了檢察官新的角色。從那天起,我不再只是一名指控犯罪的國家公訴人,更是一名挽救和保護未成年人的“監護人”。
17歲的小峰是我在看守所里提審的第一個未成年人。他的母親犯罪入獄,父親再婚,他輟學后四處流浪。為了買一部手機,他盜竊了2000元。訊問只有半小時,一半時間小峰都在不停地認錯。對于犯罪情節輕、主觀惡性小的孩子,少年司法改革要求教育、感化和挽救,要給他們以新生,所以我們對小峰作出了附條件不起訴的處理。
有位名叫小林的少年,16歲時父親被害。在懲治兇手的同時,對小林的心理幫扶和生活救助刻不容緩,而這也是少年司法改革的新要求。那段時間,我經常去看他,但他只是坐在我身邊默默流淚……一年后,當我把判決書送給小林時,他拉著我的手放聲大哭……“謝謝姐姐,法律,真好!”從那之后,我和小林成了朋友,他開始給我寫信。再后來,他考上了重點高中,每個寒暑假都會來看我。不久前,我接到了他的電話:“姐,我考上了大學!現在,我正在山里支教呢……”我特別感動,想起了他信里的那句話:“姐,你是一盞燈,一把火!”
讓每個孩子遠離犯罪,遠離侵害,是少年司法改革的神圣職責。從我們檢察院普法系列微廣播里的法律小故事,到校園里的法治課堂,一路上,我給年少的心靈播撒著司法的陽光,助他們成長在陽光里。
我會對迷途的孩子說:“轉身吧,相信你,有改過自新的力量!”也會對受傷的孩子說:“別怕,相信我,會帶你去尋找光亮。”在改革的陽光下守護明天,使命在肩,我繼續行走在路上……
(“時代新人說——我和祖國共成長”演講大賽演講稿摘登,作者為安徽省安慶市人民檢察院未成年人檢察辦公室負責人)
《 人民日報 》( 2019年12月23日 06 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