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世界是從來不缺圍觀者的。
眼睛里被塞了紙片,校長說“沒有惡意”,小男孩兒被按在地上毆打,人們以為是父親教育小孩兒,東西南北天上地下的悲劇不盡相同,舞臺之外的眼睛大抵類似。
很有意思的事情,在很多情況下,圍觀者既是事件的旁觀者,也是事件的定性者,從先后順序上來看并無不妥,可往往會給臨場圍觀之人造成強烈的道德譴責感。“你如果早點救人,悲劇是否不會發生?“成為了每個人熟練運用的達摩克里斯之劍。
仿佛“圍觀”是惡,正義是詰問,結局是民意潮水下的“善惡有報”,現實中可能思慮再三,網絡上則必然重拳出擊。圍觀是罪嗎?還是說我們在以“圍觀即罪惡”的幌子去掩蓋些我們不愿承認的事情。
“圍觀“并非只是臨場的圍觀,我們所說的”圍觀“不應是某種復雜社會情態的簡化,圍觀行為的實質是受眾在面對事件時心態的不自覺轉變,是由“高貴的人”蛻變至“理性的獸”的無可奈何。而看似“有所作為”的“無所作為”,才真的是為“人性之惡”蒼白辯駁的刷墻油漆。
獸的標準是什么?獸遵循力量。
什么是人?人不僅僅有力量,還有思考。
我們在面對諸如 “14歲少年性侵殺害女童”的新聞時,我們在面對什么?就像在面對“精神病人毆打男童致死”一樣,我們的社會身份認同被自我降低了,無論是精神病人,還是那些街頭政治活動,還是那些犯下很大罪過的青少年,我們閱讀新聞而不自覺聚集,在集合形成某類群體后,我們則不再認同自己是“人”。
如果說以前我們把“尊老愛幼、中正平和、積極向上”當做一個正常社會人的基本品質,在這類惡性事件發生后,我們的判斷就變了,變成了“安分守己不傷害他人”這種最低限度,我們認為這才是正常人。
我們將人性的判斷標準降低到了“力量”的層面,我們或許可以思考,為什么在面對暴徒時很多人選擇靜默,甚至家長在看見馬路中央的暴力事件時教導我們的第一句話往往是,“遇到這種人快點離開”。
因為打不過啊,就是這么簡單。為什么有人在男童被毆打時懷著愧疚的道德負罪,因為即使自己上前幫忙,憑借自己的力量也并非可以與施暴者的力量對抗。
在事件告一段落后,我們又在尋求什么?尋求警方對施暴者予以鎮壓,尋求社會力量對兇手予以懲戒,我們將自己卑微的力量依托于“社會的力量”,如果社會力量不足以平息這場潮水,那很大一部分人就會選擇“以自我的方式解決”,從“守法公民”到“三個廣告牌”,這類“力量的復仇”也成為了從未衰弱的影視母題。
守法公民截圖
這種“卑微的圍觀”變成了“力量考量式的圍觀”,我們就自動忽略了我們具有的“尊老愛幼和平友善”這種原先我們認為的,“人”必須具備的品質,而把自己的標準降低到了一個“不傷害他人的獸類”。
從“善”到“底線”,從“道德標準”到“法律條文”,都是如此。
我們的底線是不以力量加害于人,而我們所期待的“正義”則是法律擁有足夠力量。
我們作為人類高貴嗎?我們暢談著“價值”、“真理”、“公平”、“正義”,我們的確高貴,任何的動物都沒有我們如此華麗的體系思想與道德價值,我們從中世紀到現代,從基督教到科學,我們的自由追求讓數億人遠離黑暗。
可人類依舊還是動物。
家屬認為圍觀群眾的不作為才是這件事的悲劇之因
面對血腥我們收起了思考,以最簡單的“獸”的邏輯去思考面對發生于眼前的暴力。有人說那個打人的是小孩的父親,那就是了,可是這打的也太狠了,可是父親也不應該打出什么事吧,那我看看就行了,怪嚇人的,上去了也打不過。
我們從“高貴的人”把自己降級到了“理性的獸”,那些犯罪的就是“惡獸”,“惡獸”就應該被關進籠子,至于是“獸”自己進入籠子,還是被某個力量超絕的“正義的獸”關進籠子,那我們看看報紙就好了。
我們的一切邏輯都建立在“他們是惡獸”、“他們不一樣”的基礎上。
因為他們不一樣,所以才需要更多的社會關注,所以他們是社會的“高需求人群”,需要有更多的社會制約,更多的懲罰監管,既然不是我的問題,那便是社會的問題。在問及為什么精神病人不被監控到,官方解釋是流動人口不太好監控。
明白了,那就不是我們的問題,我們也無須去改變,然后告訴所有人,下次看見精神病繞遠走。
我相信任何家長都會對孩子說這樣的話。
我們更像是教導自己,“我可以避開惡獸,因為總有人去懲治惡獸,我只需提升自己,遠離他們”這一想法,而非是“如何避免惡獸反復出現”。
小區居民自發祭奠男孩
我們要么會感嘆“這個世界上為什么會有這么壞的獸類”,要么會有良心不安,可是我們也有合理的理由去說服自己,“因為我打不過他,我害怕我作為獸類的力量不足以戰勝他。”
在被認為拉低的社會身份認同下,我們是被牽著走的,我們把原來的正常標準當做了遙不可及的社會夢想,接著我們把現在作為“獸”的力量問題無限夸大。
為什么別人就欺負你不欺負別人?為什么國家不在每個路口放個警察?為什么沒有本事,就會被瞧不起?
在這種情況下整體的社會制度也被牽著走,就是救火隊員,只是在應付出現的問題,而不去思考這類問題出現的原因,不去思考價值觀,道德體系是不是哪里出了問題,我們的所作所為更像是“無所作為”。
不做工具人卻甚似工具人,還在安慰自己為了社會和平做了很多貢獻,其實自己只是在用涂改液把傷疤涂起來,看似光潔一新,可時間長了總會化膿,再掩蓋起來,周而復始。
涉嫌殺害羅某的嫌疑人 真的是第一次出現這種犯罪嫌疑人嗎?
事件結束后,我們又逐漸變成了人。又開始討論起“惡獸們”是不是有不為人知的過去,他們是不是也是一種“被傷害過的人”但是反正這類人群已經犯下了某些罪過,他們的訴求打上了“侵犯過社會的獸”的標簽,社會大眾也就不太會認真留意。
我們反思過了啊 還有什么問題?
我們作為看客無意于去思考,而是把自己想的特別單純,單純成了“獸”去被動追逐“惡獸”造成的社會漏洞,我們認為自己人微言輕無法有所作為,甚至就算是有所作為很大一部分人的追求也只是“就事論事”,懲治了惡獸就完事兒了,如果可以順便修訂一下法律讓更多的惡獸不再侵犯我們的生存空間就好。
大連14歲男孩殺害女童事件后 又一次提起了修改未成年人保護法
我們追求的像是通過局部的一件一件的小事的平安,逐漸讓社會平安。
可是惡獸有多少種?任何事件都可以產生惡獸,我們的修補在長遠看來,是有意義的嗎?還是我們永遠都要停留在“社會問題的救火隊員”的角色中?
我們永遠在被動適應,永遠相信這個世界正在變得更好。我們一廂情愿地認為“惡行”于事件塵埃落定時已經結束。
事件結束后,我們又突然成了“人”,開始維護自己的利益和價值,開始悲天憫人,開始上帝視角,所以說這種“從單純的力量”到“復雜的利益”的變化,導致事件開始時候的那種關于“力量”的討論合意消失了。
合意一消失,哪怕是一個人的退出,也會產生問題,而且根本不是是否要懲治惡獸的問題。
而是“既然皆大歡喜,懲治了惡獸,那么這種惡獸和我又有什么關系呢?這種政策和我,又有什么關系呢?這種新的政策是否會對我的生活造成影響?這種政策會不會一刀切?我們是否需要考慮人權問題?”等等等等。
為什么還會有如此之多的惡獸
所以圍觀的群眾會不斷出現,所以會一次一次靈魂詰問“我們與惡的距離”,所以任何讓我們想象不到的悲劇一直都有且從未消失,惡獸不斷出現,我們不斷高呼“懲治惡獸!”
這就是圍觀出現的原因,而且是不斷出現的原因。
我們一次又一次去給人性的惡去下底線,認為他最壞不過如此,可是還是會有人打破底線,我們的申訴吶喊的確有些作用,但更大程度上是無意識地給惡洗白,因為沒有作為。所以在受害者哭著問出“你們為什么不做些什么啊“的時候幾乎所有人都可以說,啊?怎么沒做啊,我們做了很多。
只是獲得某一個公平正義,的確是件好事,可是我們能堵住所有的惡獸嗎?
圍觀是惡嗎?圍觀只是一種自私情節下的無可奈何。
羅某被毆打致死后 依然在圍觀的群眾
有人見義勇為而被媒體報道,可能他就會失去某些東西,某些珍貴的事情,可換來了什么?按照李誕的話講,媒體的記憶是短暫的,大眾也許會被感動,可又會如何呢?家長們繼續教育孩子們,遇到這種事趕緊避開,萬一出了三長兩短可怎么得了?受眾們繼續認為總有人會挺身而出做英雄,世界照常運轉,下一個惡獸即將摘下面具。
我們本質上都是獸,都懂要保護自己,趨利避害,而現代教育與道德體統使得我們對“發聲”與“不發聲”的態度愈發看重,做不做不重要,重要的是態度。為什么會有鍵盤俠呢,這就是一種極端,因為自私,知道自己的力量并不健全,而其心中又對某些“犧牲的認可”懷有懼怕與認可的復雜感情,這種被嘲諷為“重拳出擊”的嘲諷本身也帶著某些心酸吧。
圍觀不是惡,而放縱“自欺欺人的有所作為”的這一思想,才是真正需要重視的非惡之惡。
EN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