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花之鄉”湖南瀏陽12月4日發生的一起爆炸事故引發輿論嘩然。不但因為傷亡慘重,13死13傷,而且因為爆炸后當地極盡瞞報之舉,先稱1死1傷,媒體質疑后,改稱7死13傷……直到23日下午,應急管理部最終確定為13死13傷。更為惡劣的是,事發后,企業轉移藏匿死者遺體,有關公職人員還伙同企業謊報、瞞報。膽大包天,性質惡劣!
瞞報事故并非首次出現在公眾視野。2000年前后,我國一度安全生產事故多發,在其中一些事故中出現了轉移藏匿遺體、收買死者家屬、行賄采訪記者等各種瞞報手段,一經披露引發社會關注。經過有關部門的大力整治,尤其是2006年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六)》中新設“不報、謊報安全事故罪”,對瞞報實行精準嚴打之后,重大事故中的謊報瞞報情況已經很少了。因此,此時曝出的這起集眾多惡劣元素于一身的瞞報事故不能不讓人追問:為何?怎敢?!
眾所周知,瀏陽是著名的“煙花之鄉”。公開的數據顯示,2018年,瀏陽地區生產總值1342.1億元,其中,花炮產業集群的總產值達246.4億元,是當地當之無愧的“支柱產業”。但近年來,隨著公眾環保意識的提高,禁放煙花城市的增多,煙花產業面臨著內銷市場嚴重下滑的情況。
過往的教訓揭示了這樣的一種內在規律,瞞報事故的背后往往反映的是某一產業的發展失控、安全生產整體狀況下滑。因此,這起事故更令人感到隱憂的是,在煙花經濟放緩的情況下,當地是否出現為了推動產業發展,而忽視安全投入、放松安全生產監管,以致產業發展失序,低水平競爭的問題?
這樣的擔憂并非主觀臆斷。因為應急管理部的調查表明,事發企業“三超一改”——超許可范圍、超定員、超藥量、改變工房用途違法組織生產。國務院安委會對當地的約談也指出當地安全監管亂象重重,煙花爆竹生產企業“一證多廠 ”、分包轉包、“三超一改”等突出違法違規行為屢禁不止;一些企業以出口為名,生產不符合我國強制性國家標準的超標違禁產品,煙花爆竹出口環節監管存在漏洞;地方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力量存在弱化現象,安全監管工作不落實、執法寬松軟問題突出。
紙里包不住火,這起瞞報事件再次敲響警鐘:安全事故謊報瞞報不是玩火,而是直接觸碰高壓線。而對當地政府和更多施政者而言,血的教訓則無疑是當頭棒喝:經濟產業發展永遠不能以突破安全生產的“紅線”和“底線”為代價!
(文丨評論員 王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