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夜被滾燙的開水澆在臉上,懷孕六個月被一腳踹在小腹上……被家暴者,為何不敢離婚?上海市黃浦區法院家事庭法官趙霏講述了幾個自己遇到的典型案例。
“孩子要中考了,家丑不外揚”
我曾見過一組揪心的照片。照片中,半張臉已經腫成充氣的皮球:眼球凹陷充血,顴骨黑紫瘀青,齒唇血肉模糊,面部多處皸裂。
我不知道是怎樣的一雙拳頭能將好端端的臉蹂躪成這樣。類似的照片,我在其他案子里也見到過,但照片上的女子對我說過的每一句話,都令我記憶猶新。她在法庭門口等了我一下午,看到我出來,撲通一聲跪在我面前,說:“法官如果你不判離,我就死在法庭里。”
“一哭二鬧三上吊”的當事人,我們并不少見,只是有些是虛張聲勢,有些則是試圖抓住救命稻草時本能的全線崩潰,這個女子屬于后者。
她說這樣的照片她還有一沓,實在忍受不了男人兩年的家暴,這次孤注一擲要離婚,“反正不死在法庭,我也會死在家里”。
我很想看看是怎樣的一個男人,能下如此狠手。開庭時,男方沒有到庭,這個并不稀奇。但讓我意外的是,女方也沒有出現。我按照送達地址確認書上的電話號碼撥過去,聽筒那頭,她連聲道歉:“孩子要中考了,還是家丑不外揚吧,給您添麻煩了。”
我還想追問一句是否考慮清楚了,對方已經掛斷電話。
我腦海中回響的是她在法庭門口那些聲淚俱下的豪言壯語,與電話里的唯唯諾諾判若兩人。我不知道,為了這句“家丑不外揚”,她去了多少次醫院。我只知道,這個號碼,我再也沒有打通過。
在家事案子中,離婚的理由千千萬萬,但不離婚的理由卻驚人相似:面子是其中一條。許多受害婦女認為挨打是一件很丟臉的事,而因為挨打離婚是一件很有損名聲的行為。
為了面子,他們選擇隱忍;為了孩子,他們選擇犧牲;為了對方的事業,他們選擇原諒;為了家族的聲譽,他們選擇緘默。于是,“家丑不外揚”成了息事寧人的遮羞布,“小不忍則亂大謀”成了逆來順受的擋箭牌。
“如果離婚了,我將流落街頭”
我曾收到一份有可能成為“鐵證”的保證書。
保證書中,詳細記載了男方每一次家暴的時間和細節,它更像是一份沾染著淋漓鮮血的指控書,文末有男方的懺悔和保證。女方在半夜被滾燙的開水澆在臉上,寒冬被趕到結冰的陽臺,想求救被繩索扼住了喉,懷孕六個月被一腳踹在小腹。沒有第一個故事中觸目驚心的照片,卻是字字驚心。
顯然,對于這種于己不利的證據,男方是不會認可的。于是女方當庭申請筆跡鑒定。一旦鑒定支持了女方的主張,將意味著離婚水到渠成。
兩個月后,鑒定中心退卷了,說申請人遲遲不繳納鑒定費。
我找到女方,這次,她是和她的父母一起來的。老人顫顫巍巍,女方一臉無奈:法官你都看到了,我沒有工作,上有老下有小。如果離婚了,我們全家都會流落街頭。
我幾近脫口而出:所以你打算一輩子寄人籬下看人臉色嗎?一陣拉風箱般的哮喘聲從老人的身軀涌出,姑娘趕緊彎下腰去喂水喂藥。溜到嘴邊的話,就這么生生咽了回去。我不知道,挨打和挨餓,哪一個對她來說更致命。我只知道,如果我判離,可能會斷了她的生活來源。
我曾在法庭上遇到過許多因為經濟問題而不敢離婚的姑娘。有的,擔心喪失孩子的撫養權;有的,害怕從此居無定所;還有的,畏懼為生活打拼的艱辛。
“除了這次失手,他對我還是很好的”
我曾見到過一個最不像家暴者的家暴者。
不像其他家暴者通常對施暴行為的矢口否認,男方對施暴行為供認不諱,但稱只是一時沖動、并且下不為例。他也是我所見過的學歷最高、法庭表現最得體的高階人士:一所知名高校的教授。
法庭發問時,他的溫文爾雅、謙遜有禮,讓你很難把這樣一個文質彬彬的人和魔鬼聯系在一起。他懇求對方諒解時,沒有捶胸頓足的浮夸,也沒有一言不合就抹脖子的演技,不溫不火中寫滿了一個高知分子的素養。
庭后一周,女方撤訴了。女方說,其實他這個人,除了這次失手,平時對我還是很體貼的。我的衣服,都是他買的;家務事,也都是他來做。
我不知道,這只是一次偶然的失手,還是醞釀著悲劇的覆轍。我只知道,半年后,這個女人又來起訴離婚。
為何受害人會一次又一次地相信他們呢?因為人性中有一種叫作“選擇性相信”的東西:人們都愿意相信自己希望發生的事,所以你寧愿相信他只是一時糊涂。
甚至于許多受害人,在遭受家暴后還在為對方辯白。比如這個故事中的姑娘,她回憶老公平時對她的好,并不是夸大其詞。許多家暴者,在情緒正常的時候確實能把對方寵到云端。他們是占有欲極強的控制型人格,對你好時鞍前馬后,會一大早為你跑幾條街買豆漿油條,失控的事由也令人匪夷所思:僅僅是因為你和異性多說了幾句話。
更令受害人泥足深陷的一個細節是:施暴者事后會對對方加倍的好,但下一次,他還是會控制不住施暴。他們懺悔時說的話,是真的感人肺腑,但他們施暴時揮舞的拳頭,也是真的六親不認。于是,受害人會自欺欺人:他是因為愛我才會變得瘋狂。
“我愛你”,曾是沉甸甸的一諾千金,如今,卻成了家暴者獲得一次次諒解的免死金牌。
來源:方圓 ID:fangyuanmagazine 作者: 趙霏 上海市黃浦區法院家事庭法官,原文有刪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