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北京海淀法院通報稱,因認為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系、主要情節設置、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大量抄襲、剽竊其享有著作權的作品《火烈鳥》,李某某以著作權侵權為由將該電影出品發行方華夏電影發行有限責任公司、博納影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亞太華影(北京)影業有限公司、阿里巴巴影業(北京)有限公司、萬達影視傳媒有限公司等8家公司訴至法院,并索賠300萬元。
《烈火英雄》是一部災難劇情片,由黃曉明、杜江、譚卓主演,于今年8月1日在上映。
原告李某某訴稱, 2018年其撰寫的展現真實消防員工作和生活的獨創原著長篇小說作品《火烈鳥》在網上連載。2019年7月份,應文化發展出版社之約,正式出版了紙質長篇小說《烈火無聲》。2019年8月,電影《烈火英雄》在影院熱映,后經其對比發現,電影《烈火英雄》在故事背景、人物設置人物關系、主要情節設置、特殊細節、結局安排等方面的表達內容大量抄襲、剽竊原告作品《火烈鳥》。
原告李某某認為,8家公司出版的電影《烈火英雄》大量抄襲、剽竊其作品,嚴重侵犯了其享有的作品改編權、作品署名權獲得報酬權等著作權。李某某請求法院判令8家公司立即停止出版發行電影《烈火英雄》,并賠償經濟損失300萬元。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采寫:南都記者 秦楚喬
編輯:張亞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