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時精神病一方基本是拿不到子女撫養權,不管是協議離婚還是訴訟離婚,確定子女撫養權的基本原則就是有利于其健康成長。精神病屬于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其撫養子女沒有這方面能力。如果其經濟困難,也可以減免撫養費。
離婚時患有精神病一方能得到撫養權嗎
一、離婚時患有精神病一方能得到撫養權嗎?
在審判實踐中,與精神病人離婚后,一般是在其配偶有能力的情況下,判歸其配偶撫養。無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提出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承擔,法院可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支持。在精神病人的法定代理人(監護人)有能力并愿意承擔該精神病人和其未成年子女的撫養責任,征得配偶同意的情況下,也可以將未成年子女歸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代其進行撫育。
若配偶方確有不宜撫育未成年子女的特殊情形時,也可以將未成年子女歸精神病人的監護人代位撫育,但應當征求該監護人的意見。父母雙方對十周歲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隨父或隨母生活發生爭執的,應考慮該子女的意見。
二、孩子撫養權怎么確定?
1、孩子不足兩周歲
兩周歲以下的孩子,一般隨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隨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孩子不宜與其共同生活的;
(2)有撫養條件不盡撫養義務,而父方要求孩子隨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孩子確無法隨母方生活的。
離婚時患有精神病一方能得到撫養權嗎
2、孩子在兩周歲以上
對兩周歲以上未成年的孩子,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隨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優先考慮:
(1)已做絕育手術或因其他原因喪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隨其生活時間較長,改變生活環境對孩子健康成長明顯不利的;
(3)無其他孩子,而另一方有其他孩子的;
(4)孩子隨其生活,對孩子成長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與孩子共同生活的。
冠杰律師表示如果一方有精神病,對方可以提出離婚訴求,雙方有子女的話,撫養權應當歸正常的一方。畢竟精神病人沒有民事行為能力,其撫養子女不利于其成長生活。雙方在訂立離婚協議書中,應當就子女撫養的一些問題約定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