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下網商記者 王金成
“真功夫”的logo是不是用了李小龍的形象,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看法。
在李小龍女兒李香凝眼里,“真功夫”就是免費利用了自己父親的知名度,最近她將“真功夫”告上法院,索賠2.1億元。
實際上,9年前,李香凝曾經有過一次“維權”,不過當時她并沒有起訴“真功夫”。
或許是那一次的緣故,今天“真功夫”在回應被告上法院這件事情時,表達了多年后被告的“疑惑”。
目前,上海市二中院已經受理此案。最終是否侵權,將由法院判決。
今晚,真功夫方面對此進行二次回應稱:決定積極應訴,并強調公司沒有侵權,且不會尋求庭外和解。同時也認為2.1億的索賠額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
現在,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真功夫和李小龍之間沒有一點商業關聯。很多吃過“真功夫”的消費者,也是有了這次訴訟才知道這一點。
400萬策劃的功夫logo
“真功夫”如今在30多個城市擁有600多家門店,員工16000余名,年營收超過50億元。
掛在它店門頭的“功夫龍”卡通人物形象,很容易讓人聯想到功夫巨星李小龍,其中不乏有人認為“真功夫”得到了相應的授權。當然,“真功夫”從來沒有說過自己與李小龍有關。
根據“真功夫”官網顯示,1990年起步于東莞的“168甜品店”,潘宇海為創始人。隨著生意越來越紅火,1994年潘宇海姐姐與姐夫蔡達標加盟,甜品店升級為“168蒸品店”,之后更名為“雙種子”。
2004年,“雙種子”才變成現在的“真功夫”。
據了解,蔡達標花費了400萬元,專門請了著名品牌策劃人葉茂中做品牌形象策劃。從此之后,“真功夫”啟用了一個酷似李小龍“功夫龍”形象的黃色卡通人物,配上紅底白字的“真功夫”三個字,組成一個全新的商標。當年4月6日,“真功夫”向國家商標局申請注冊商標。
改了形象的“真功夫”很快就在餐飲界擁有了自己的名字,發展成為一家國內知名的餐飲連鎖品牌。
2013年,蔡達標因為職務侵占和挪用資金鋃鐺入獄,被判處有期徒刑14年,并沒收財產100萬元。
此次事件之后,“真功夫”并沒有在商標上作出任何調整。直到2016年,“真功夫”升級了門店也更改了logo。
升級后的門店更加年輕化。新的logo在原logo的基礎上進行了修改,卡通形象仍然是一個功夫男性,但臉部細節變得更加模糊。此外,“真功夫”三個字也變成了中國風的“zhengongfu”拼音。
“真功夫”告過別人侵權很多次
記者從國家商標網查詢發現,目前“真功夫”注冊了多個相關的商標。
李香凝方認為,正是使用了李小龍形象,長達15年的侵權,才讓“真功夫”有了快速成功的發展。
2010年,她就為“李小龍”維權。
當時她認為由于功夫明星的品牌效應,會有不少公司使用與李小龍相關的內容來注冊,包括“李小龍”、“小龍功夫”等,“真功夫”是她關注的其中一家。不過,她最終沒有通過訴訟的方式。
這中間的9年,李香凝再沒有針對“真功夫”的維權舉動。
不過這期間,“真功夫”卻發起過多次商標侵權訴訟,其中涉及到的多為“真功夫”、“李小龍圖形”商標等。
據《南方都市報》報道,“真功夫”曾對北京天創時代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發起訴訟,后者在自辦網站上以“真功夫”的名義發布招商廣告信息,“真功夫”以侵害商標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索賠50萬元,并且獲得了勝訴(二審達成和解)。
此外,“真功夫”曾狀告出版社使用其圖標涉嫌侵權。
2015年4月,經濟日報出版社出版發行圖書《真功夫你不要學》,第72頁右下部刊登了李小龍功夫照人像及真功夫等文字組合,另外加插“全球華人餐飲連鎖”、“問天下誰有一身真功夫?誰是真的英雄?”等兩行文字,共同作為該節文字內容的說明。
此后,“真功夫”關聯子公司雙種子公司將經濟日報出版社、圖書文字作者、網絡銷售方告上法庭,稱三者損害了其對涉案美術作品即“真功夫圖形”的發行權、復制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及獲得報酬權。
“真功夫”如何接招?
從“真功夫”的回應來看,這一次,李香凝突然發起訴訟,讓他們有些意外。
這一次,李香凝有備而來。
李香凝方面認為“真功夫”知道使用了李小龍形象,但是蔡達標拒絕了葉茂中公司“與李小龍后人聯系取得授權”的建議,這種行為屬于對李小龍肖像的惡意使用。
作出這種判斷的依據是“真功夫”注冊商標圖案時的登記書備注信息,其中寫到“真功夫圖形”內容為由李小龍功夫造型圖案及“真功夫”、“蒸的營養專家”文字組合組成的造型圖案。
李香凝方代理律師葉芳表示,除了商標圖案,“真功夫”還申請了“功夫龍”形象的其它品類注冊商標。
為了證明“真功夫”侵權,李香凝團隊將真功夫商標上的卡通形象與李小龍一些劇照做了對比。
從對比圖上來看,不管是2004年用的logo,還是2016年的新商標,真功夫logo上形象,與李小龍在其遺作《死亡游戲》中的造型高度相似。
有律師認為,李香凝方面的維權仍然會比較困難。“真功夫”方面否認商標上的人物形象是李小龍的卡通化,并且舉證該形象是其他人或者自己設計的動漫形象。
實際上,近幾年來,國內發生過不少類似侵權的官司案例,最近的日本“無印良品”告中國“無印良品”,喬丹告“喬丹體育”等等。
不過,事實也證明,哪怕是法律上獲得了勝利,這類官司之后,對“擦邊球”企業的品牌形象都會帶來不同程度的影響。
隨著知識產權保護意識的增強,可以預見今后類似的訴訟仍然會有。很多企業在發展初期在這方面不夠重視,待發展到一定階段必然會“樹大招風”,一旦沾上這樣的侵權官司,很可能會毀掉此前努力。
現在看來,很難說“真功夫”發展到如今的規模是因為像“李小龍”。但這樣具有“擦邊球”嫌疑招來的官司,讓消費者知道李小龍和“真功夫”沒有任何關系,造成的形象減分是顯而易見的。
接下來要怎么應對,全看“真功夫”的功夫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