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分這東西有時候真的不靠譜,在我看那里,感情還是得靠一步一步的走才行。
但是在現如今這個社會,人們的生活節奏快,壓力大,人們對于感情似乎也不那么較真,很多人在對對方根本就不了解的情況下,就匆匆選擇跟對方結婚。
這樣的行為很容易造成的后果就是:婚姻關系及其不穩定,婚后特別容易離婚。
在我看來,愛和感情才是婚姻的基石,真正的想要在一起,雙方必須要進行深入的了解。閃婚雖然能夠節約時間和成本,但是真正通過閃婚而走到白頭到老的案例卻少之又少。所以奉獻各位年輕人千萬不要輕易的選擇閃婚,否則就有可能發生像張先生這樣的悲催。
濟南市民張先生有一個11歲的兒子,張先生說這個兒子是自己跟前妻所生,然而隨著孩子越長越大,兒子長得越來越不像自己。每次接兒子放學回家,張先生都能聽到鄰居們的風言風語。
回家之后的張先生越想越氣,于是就鼓起勇氣帶著兒子去做了個親子鑒定,結果出來后卻發現這個孩子果真不是他的。真是應了那句話:“群眾的眼光是雪亮的,只有自己是蒙在鼓里的。”
但是張先生跟前妻已經在7年之前就離了婚,離婚之后孩子一直在由自己撫養,前妻不但一分錢撫養費也沒出,而且還又改嫁到了安徽阜陽。想起這段悲催的婚姻,張先生就欲哭無淚。
“沒想到這么多年,我一直在替別人養孩子。而我現在都已經年近四十了,我的青春和金錢都搭在這個孩子身上了,誰來補償我的損失?”張先生無奈地說道;
其實除了張先生感到傷心難過外,孩子的爺爺奶奶更受不了這樣的結果。
孩子的奶奶說:“因為他爸爸媽媽離婚了,所以我對這個孩子特別的好。沒想到11年了,卻出現這樣的結果,這讓我們以后可怎么辦?這孩子我們以后到底是養還是不養?”
張先生邊回憶邊哭,他想起當年跟前妻結婚的場景。
2007年,張先生經人介紹認識了前妻,認識了兩個月后倆人就結婚了。與其他情侶不同的是,張先生跟前妻在這兩個月的戀愛期間,并沒有一起去約會,也沒有過牽手,就是按照結婚的流程,簡單地走了一個過場。
婚后的他們,其實更沒有多少感情。而沒有感情經驗的張先生,以為婚姻就是這樣,以為婚姻就是平淡如水,就是傳宗接代。所以婚后沒多久,倆人就開始分居了,一年也就見個三四次面。
到了婚后9個月的時候,前妻就生下了這個男孩。當了爸爸的張先生,以為有了孩子以后,自己跟前妻的感情能好一點。然而前妻還是跟以前一樣,對自己感情淡如水,不主動也不關心。
長期的分居生活讓倆人的生活逐漸失去了交集,結婚五年之后,前妻主動跟張先生提出了離婚。從此孩子也就跟前妻正式分開,歸屬于張先生。
本以為有個兒子,自己就能后繼有人了,但沒想到的是這一次親子鑒定讓自己的計劃全部打落了。現在孩子已經養了11年,想繼續撫養吧又心有不甘;想放棄吧卻又覺得有些不舍,張先生也是陷入了深深地矛盾之中。
現在張先生已經接近40歲了,張先生說自己不可能再去找對象了,現在唯一想做的事情就是盡快找到前妻,把親子鑒定結果拿給她,然后將孩子交給她,并讓她賠償這幾年自己的青春損失費和對孩子的撫養費。
出現這樣的悲劇是誰都不愿意看到的。替別人養兒子養11年,這樣的事情放在誰身上,誰心里都難受,況且張先生還一直把他當成自己的孩子來對待。
對此事,胖二覺得其實錯就錯在張先生當初不應該稀里糊涂的就選擇閃婚。閃婚是一種對自己,對孩子,對婚姻及其不負責的一種婚姻方式。為什么不先了解清楚再去結婚呢?就算是你去買車,買件衣服,你都要好幾個地方轉一轉,試一試你最終才能下決定。
就算是前妻接受了張先生送來的孩子,那么他的親生父親真的就能找到嗎?誰又該對這個11歲的男孩去負責呢?
婚姻,是每個人一生中的頭等的大事,先結婚,后磨合,這種婚姻方式是不現實的。選擇婚姻,選擇結婚對象,一定要冷靜。
否則真要攤上張先生這么個事,哭都沒地方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