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市一家養殖公司,因上游的旅游公司斷水施工,導致其在河道里養殖的魚大量死亡,損失數百萬元。經法院審理,旅游公司需向養殖公司支付400余萬元的賠償。12月26日,經法院執行局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
死魚近18萬斤 清理費用就花了近4萬元
據介紹,位于遵義市播州區石板鎮的好吃嘴生態種養殖有限公司(以下稱“好吃嘴公司”),是一家以養魚為主的企業。2016年4月,該公司在石板鎮八合村樂民河河灘,開辦河灘流水養殖場。
好吃嘴公司負責人張某說,該養殖場共建有魚池34個,面積3900平方米,以上游自流方式引樂民河水養魚,并于2017年取得水域灘涂養殖證。據悉,該養殖場平均每口魚池初始放養量4300公斤以上。
2018年6月17日,張某發現養殖場的上游來水量劇減,當晚23時30分左右,池內魚群大量死亡。在當地政府監督下,他對池內死魚進行清理、打撈并全程錄像,共計打撈出叉尾鮰16萬余公斤、武昌魚1490余公斤、鱸魚4000余公斤、中華倒刺鲃(清波)12665公斤,合計近18萬公斤。為清理、深埋這些死魚,張某還花了近4萬元的人工費用。
雙方達成和解
張某說,他經調查發現,導致來水量劇減的原因,系上游的遵義水泊渡旅游公司(以下稱“水泊渡公司”)截流施工所致。張某認為水泊渡公司對此應承擔責任,在協商未果后,他向法院提起訴訟。
法院判決:上游旅游公司賠償439萬元
播州區法院審理查明,水泊渡公司在未報經水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情況下,于2016年3月在好吃嘴公司養殖場引水源上游約4公里處樂民河干流上,攔河筑壩,攔斷樂民河水,壩底留有3根排水管可用閘門控制排水量。
事發當日,水泊渡公司因梯步施工,于上午8時截斷3根排水管閘門,基本不排水,下午17時許才開啟1根排水管閘門,其斷水施工是導致好吃嘴公司魚群大量死亡的主要原因。
今年2月3日,播州區法院經審理后判決:由被告水泊渡公司賠償原告好吃嘴公司養殖魚死亡損失439萬余元,二審維持原判后,該案進入執行程序。
執行過程中,被執行人水泊渡公司反映稱,其是播州區政府招商引資項目,已投資1億多元,但政府未將其土地的相應手續辦完,導致現在無法正常經營和融資,履行非常困難。
雙方達成和解
經法院組織調解,雙方達成和解協議:被執行人在11月30日前支付申請人30萬元;被執行人貸款下來后立即支付180萬元,余款在2020年4月30日前付清。但被執行人未按和解協議履行。
12月26日,在“黔山雷暴”之冬日陽光執行行動中,播州區法院再次對該案進行調解,最終,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彭某,表示自愿為公司賠償款代為履行,并提供相關債權及賠償款予以執行,目前該案在執行中。
貴陽日報融媒體記者 黃寶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