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蘭州市一名張姓男子近日透過快遞公司寄送一個價值6.45萬元(人民幣,下同)的設備,不料該設備在運輸途中部分損壞,令他損失約1萬元,快遞公司稱他未有購買保險,僅賠償張某300元。張某對此大為不滿,表示會通過法律途徑維權。
張某表示,該設備是于上月2日從蘭州寄送至深圳的,當時保價為6000元,物流費用為891元。他續指,當時將貨物置于木箱內,但寄到深圳后,該箱子僅剩一個底板,令設備外露,要求快遞公司至少賠償6000元。
快遞公司負責人則表示,6000元只是基本保價,當時曾建議張某購買該保險,但對方拒絕,故并未認保。而貨物損壞后,保險公司鑒定損失為3000元,故按照百分之十賠償,便是300元。
對于上述事件,你怎么看?請你就其中某角度來表明你的態度,我們期待你的留言,一個贊是對我們最大的支持。此外想了解更多更可靠的資訊,請及時關注我們,讓我們共同去營造一個容納的下日常話題的網絡清朗環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