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訊 12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閉幕會議以167票贊成、1票棄權表決通過了新修訂的證券法。為加強投資者保護的作用,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法案室主任龔繁榮表示,此次證券法修改突出強調投資者保護,特別是就中小投資者的權益保護這一主線,進行制度設計。
龔繁榮介紹,修改后的證券法專章規定投資者保護制度,作出了許多頗有亮點的安排,包括:區分普通投資者和專業投資者,有針對性地做出投資者權益保護安排;建立征集股東權利制度,允許特定主體公開請求上市公司股東委托其代為出席股東大會,并代為行使提案權、表決權等股東權利;規定債券持有人會議和債券受托管理人制度;建立普通投資者與證券公司糾紛的強制調解制度;還有就是完善上市公司現金分紅制度。
不僅如此,修訂后的證券法還探索建立了符合中國國情的證券民事訴訟制度。
龔繁榮指出,一是充分發揮投資者保護機構的作用,允許其接受50名以上投資者的委托作為代表人參加訴訟。
二是允許投資者保護機構按照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確認的權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記訴訟主體。
三是建立了“默示加入”“明示退出”的訴訟機制,為投資者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提供方便的制度安排。與此同時,這次修訂既規范發行人、中介機構等市場主體行為,又規范證券發行、上市、交易、退市各個環節,完善信息披露制度,依法加強監管,加大對證券違法行為的懲處力度,著力構建更加有力的投資者權益保護機制。
采寫:南都記者卜羽勤 發自北京
編輯:易福紅


